宁化县2023年10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不用券信息公示

日期:2023-11-06 10:55 来源: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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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1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办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闽人社办〔2022〕98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明财社〔2019〕4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通过微信办理就业服务有关事项实施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20〕4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拓宽实名制登记范围的通知》(明人社办〔2020〕57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明人社〔2021〕167号)、《三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4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三明市2023年部分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2〕35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通知》(明人社〔2023〕93号)文件精神,经宁化县劳动就业中心初审、我局复审以下共8人符合享受职业培训见证补贴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7天:2023年11月6日- 11月12日,欢迎群众监督,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来访进行反映。电话:6823905(县人社局办公室)、6659221(派驻财政纪检组)。

 附件: 宁化县2023年10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不用券人员公示名单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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