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宁化一中2025年定向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宁化一中、各初中校、教师进修学校:
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25〕68号)和《关于印发宁化县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教〔2024〕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宁化一中2025年定向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定向生录取人数
2025年宁化一中招生计划数为900人,定向生招生录取630人,定向生录取比率≥70%。
二、定向生录取办法
(一)定向生名额分配及计算办法
按各初中校考生数及学校教学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三明市质检统考的及格率和中考报考学生基数为指标,将宁化一中定向生名额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学校适度倾斜。
(2)城区学校(五中、六中、三实校、城东、滨江)的校系数为1,其它农村学校的校系数为1.1(翠城实验中学2025届系原宁化四中农村生源)。
(二)定向生录取控制分值
根据三明市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县定向生录取控制分可在宁化一中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降分录取,城区初中校定向生下调50分,农村初中校定向生下调60分。
(四)定向生录取程序
1.宁化一中统招生录取完成后,根据宁化一中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城区校和农村校的定向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从第一志愿有报考宁化一中且具备定向生资格的考生中,城区校:按各校定向生分配名额,从本校考生中按中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本校定向生名额录满为止;农村校:按全县农村校定向生名额总数,从全县农村校考生中按中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全县农村校定向生总名额录满为止。定向生录取时,投档总分低于定向生录取控制分值的,不予录取。定向生录取实行同分录取原则,即若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录取。
3.若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未完成,则由中招办汇总全县剩余指标数,将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调整为县“定转统”招生指标,列入全县“定转统”普高统一录取,“定转统”录取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补充录取,具体办法按规定参照宁化一中统招生模式进行。
三、其他说明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本办法,认真做好定向生资格审核,保证顺利完成2025年宁化一中定向生录取工作,如有疑问请咨询教育局中教股,电话:6821292。
本文件解释权归宁化县教育局。
附件:2025年宁化一中定向生录取名额分配表
宁化县教育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
2025年宁化一中定向生录取名额分配表
学校 |
学校类别 |
报考数 |
分配名额 |
合计 |
五中 |
城区校 |
783 |
131 |
131 |
六中 |
城区校 |
488 |
68 |
68 |
三实校 |
城区校 |
406 |
53 |
53 |
城东 |
城区校 |
850 |
152 |
152 |
滨江 |
城区校 |
835 |
121 |
121 |
二中 |
农村校 |
65 |
6 |
农村校105人 |
三中 |
农村校 |
86 |
8 |
|
翠城 |
农村校 |
84 |
13 |
|
湖村 |
农村校 |
48 |
2 |
|
泉上 |
农村校 |
157 |
23 |
|
水茜 |
农村校 |
124 |
13 |
|
安远 |
农村校 |
274 |
28 |
|
民族 |
农村校 |
69 |
8 |
|
淮土 |
农村校 |
42 |
4 |
|
全县 |
|
4311 |
630 |
630 |
备注:1.学生基数为各校2025年中考报名数,及格率为三明市质检统考各校数据。
2.定向生录取是采用同分录取原则,各校分配名额数经公式计算后采用四舍五入取整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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