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化县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4-12-20 10:55 来源:宁化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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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一中、各初中校、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10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24〕70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起,宁化一中面向全县初中校招收“定向生”,即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校,定向录取。现将《宁化县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化县教育局

2024年1026

 

 

宁化县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

 

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三明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宁化县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定向生录取人数

根据省、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2025年起优质普通高中优质生源定向生分配比例逐步提高到不低于70%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2025年我县优质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比例为宁化一中招生计划数的70%。

二、定向生录取办法

(一)定向生推荐入围条件

1.必须参加我省中考,并在我县初中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且有我县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定向生名额分配及计算办法

1.定向生分配方法

按各初中校考生数及学校教学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各校当年市统考的及格率和中考报考学生基数为指标,将宁化一中定向生名额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向农村学校适度倾斜。

1)校分配数=县总名额×

2)城区学校(五中、六中、三实校、城东、滨江)的校系数为1,其余学校的校系数为1.1。

3)将依据当年三明市质检统考及格率为指标计算,确定各校定向生分配名额数,再另行确定。

(三)定向生录取控制分值

根据三明市招生文件规定,定向生可在宁化一中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降分录取,城区初中校定向生和农村初中校定向生分别下调一定分值,做为定向生录取控制分值。下调分具体情况视三明市当年的招生文件,再另行确定。

(四)定向生录取程序

1.宁化一中统招生录取完成后,根据宁化一中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城区校和农村校的定向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第一志愿有报考宁化一中且具备定向生资格的考生中,城区校:按各校定向生分配名额,从本校考生中按中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本校定向生名额录满为止;农村校:按全县农村校定向生名额数,从全县农村校考生中按中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全县农村校定向生名额录满为止。定向生录取时,投档总分低于定向生录取控制分值的,不予录取。定向生录取实行同分录取原则,即若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录取。

3.若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未完成,则由中招办汇总全县剩余指标数,将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调整为县“定转统”招生指标,列入全县“定转统普高统一录取。

4.汇总全县“定转统”名额,从第一志愿有填报宁化一中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补充录取,“定转统”录取办法按规定参照统招生模式进行。

三、其他说明

1.加强组织管理。各校要高度重视定向生招生工作,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定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负责制,负责本校“定向生”政策宣传、入围资格审核、报名管理等工作。入围名单须在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备案。定向生招生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对违纪违规的将进行追责处理。咨询投诉电话:6821292

2.做好政策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定向生政策、招生方案等解释说明工作,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招生政策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正确引导社会舆情。

3. 将依据2025年三明市有关最新招生文件精神和20255月市质检统考成绩,结合本实施办法,于20256月前制订下发《2025年宁化一中定向生招生方案》,明确各校定向生指标数及定向生录取下调分等数据。

4.本文件解释权归宁化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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