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化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10-20 16:51 来源:宁化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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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民办幼儿园:

为贯彻《教育督导条例》《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督〔201816号)、三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县级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研究制定了《宁化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职成股负责通知落实)。

宁化县教育局

20181015

宁化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试行)

 

为加强对幼儿园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5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督[2018]16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县级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学前教育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促进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宁化县教育局成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督导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申报、评估等工作,督导室与评估组成员具体实施评估验收工作。

  长:雷行健 县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张金福  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兰泉林 县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副主任

  员:王兴斌  教育局职成股股长、县级督学

刘京门   教育局安全股股长、县级督学

吴翠英   教育局艺体卫股股长、县级督学

陈华珠   教育局初教股副股长、县级督学

何雪英   县教育督导室幼教项目负责人

李燕红   责任督学、学前教育专业

林冬秋   责任督学、学前教育专业    

三、督导评估对象与时间

1.督导评估对象为宁化县所辖区域内,面向36 岁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班、点),督导评估突出以薄弱幼儿园为重点(见附件二)。

2.督导评估周期为2018-2022年。在一个周期内,县级教育督导机构按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幼儿园(班、点)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2018年秋季启动首轮督导评估。

四、督导评估原则

(一)以评促建。通过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推动全县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和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二)客观公正。督导评估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各地学前教育发展状况及幼儿园实际情况,在社会监督下,做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结论公正。

(三)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加强学前教育保障、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升办园质量等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五、督导评估内容

督导评估以教育部发布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为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

(一)办园条件: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安全风险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三)保育教育: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

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成长,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以上五项评估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幼儿园出现下列行为将一票否决:(1)有入园考试或者测查;(2)三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3)有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

六、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由宁化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主要通过现场察验、问卷调查、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形式进行,必要时进行技术检测。

1.制定督导评估计划。每一轮督导评估启动前,制定督导评估周期工作计划,报送市教育督导室备查。2018年秋季启动首轮督导评估工作。

2.印发督导评估通知。每年1月初,向当年接受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接受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名称、督导评估大致时间段、督导评估期间监督电话等。

3.督促幼儿园自评。每年2月~3月,督促受评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成立由园长牵头的自评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要求,统一指挥、协调自查自评自纠工作,形成详实的自评材料档案和自评报告,并将自评报告报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2018年受评幼儿园的自评工作在1015日前完成。

4.实地督导评估。4月~5月,组建由熟悉学前教育的专(兼)职督学、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人员组成的若干督导评估组,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后,对本年度受评幼儿园的纸质自评报告进行前期审核,并开展实地督导评估。实地评估时,督导评估组全面搜集信息,听取教师、家长以及社会公众意见。2018年实地督导评估工作在1018日前完成。

5.反馈督导评估结果。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评估组向受评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总结工作经验,列出问题清单,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解释和申辩。教育督导机构根据督导评估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受评幼儿园。受评幼儿园对督导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督导评估意见之日起的15 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县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6.指导幼儿园整改。受评幼儿园应根据督导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收到督导评估意见后30日内,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7.整改情况核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受评幼儿园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必要时进行复评。

8.形成督导评估报告。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及整改复查情况,形成督导评估报告,做到“一园一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和报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报告应明确受评幼儿园的办园地址、举办资质、举办性质(公办或民办)、办园成效、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

9.报送督导评估报告。汇总全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发现和分析幼儿园办园行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重大、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形成宁化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于每年630日前以函件形式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2018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报送时间延期到1020日前。

10.接受上级督导部门的复评和抽查。受评幼儿园要接受市级督导评估组和省级督导评估组的抽查与复评。

七、督导评估结果运用

(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本区域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作为其制定学前教育政策、加强幼儿园管理的依据。

(二)对督导评估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特别是薄弱幼儿园应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并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规范办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推动全县幼儿园办园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幼儿园年检、确定级类和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

宁化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

A

指标

B

指标

C级指标评估标准与计分办法

分值

自评得分

评估得分

A1

25分)

B1.取得办园许可,证照齐全。

C1.办学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各类办园证照齐全的得3分,缺少一证扣0.5分(不需提供的证件不扣分)。

2

 

 

B2.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

C2.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独立设置,无危房,周围没有安全隐患,园舍、户外场地符合《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的得2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1分。

2

 

 

B3.幼儿园规模、班额符合相关规定。

C3.幼儿园规模应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在园幼儿控制在360人与班级数控制在12个以内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分。

C4.班生规模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学前班不超过40人,年段超5人扣1分,扣完为止。

2

 

 

B4.园舍、户外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区角设置合理。

C5.幼儿园用地符合国家用地指标标准,生均占地面积达13㎡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0.2-0.5分。

C6.幼儿园园舍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达12㎡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0.2-0.5分。

C7.幼儿园按规定设活动室、寝室、卫生间、保健室、综合活动室、厨房、办公用房等,并达到相应的建设标准,生均活动室面积达1.5,生均活动室和寝室面积达3(寄宿制),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0.2-0.5分。

C8.幼儿园应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低于3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9.幼儿园场地生均绿地面积2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

C10.各类场地布局合理,无危险物与杂物,利于幼儿各类实践活动,各类场地使用率及完好率较高、教育效益较好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

6

 

 

 

B5.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

 

C11.班班有开放式玩具橱、图书架、电视机、钢琴(电子琴)、标准桌椅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

C12.班班有良好的照明、通风设备,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盥洗厕所、消毒柜、毛巾架、茶杯架、饮水等设施设备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

C13.幼儿园有供幼儿自主活动的多功能室、科学探索活动室、儿童图书室、阅览室、音体(舞蹈)室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

C14.保健室内有药柜、诊断床、身高坐高体重测量器、视力检查设备及常用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

C15安全设施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紧急报警装置、视频监控、防护器械、紧急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处指示标志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

C16.幼儿园厨房设施合理、卫生整洁、符合卫生标准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6

 

 

B6.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C17.幼儿园教玩具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教玩具配备目录》配备,配有丰富的游戏设施及游戏材料,教玩具种类丰富、数量充足、利用率高,有创意的、实用的自制玩具,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达到以上要求的得2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1(玩教具配备每少10%0.2分)。

C18. 幼儿园有教育理论书籍及业务参考资料,有9种以上教育杂志(含卫生保健杂志)教师人均图书达30册以上,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19.幼儿图书种类丰富、内容健康、符合幼儿年龄特点要求,每年根据需要及时更新补充,图书适合幼儿阅读,以绘本、图片为主,3类以上“幼儿图书种类”(图画故事类、儿歌诗歌类、益智启蒙类、科普百科类、卡通动漫类等5类中3类),幼儿生均图书达5册以上,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4

 

 

B7.室内装修、户外活动场地面层材料、娱乐设施器材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

 

C20.幼儿园室内装修、户外活动场地面层材料、娱乐设施器材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1

 

 

B8.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C21.依法筹措办园经费,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公办幼儿园有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正常运转,办公经费运转正常的得2分,运转不正常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1;民办幼儿园按年度净收益的25%的比例用于幼儿园基本建设的得2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1分。

2

 

 

 

 

 

 

 

 

 

 

 

 

A2

20分)

 

 

B9.建立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工作责任到岗到人,措施可行有效,及时发现隐患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C22.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安全措施落实到岗到人,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23.建立安全防护制度,园内各种建筑、设施设备有安全防护设施,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2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各类安全检查,及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安全工作档案健全,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25.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工作责任到岗到人,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4

 

 

B10.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幼儿按需饮用。

 

C26.每班有专用的儿童水杯架、饮水设施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27.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障饮水卫生安全,保证幼儿按需饮用温开水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2

 

 

B11.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儿童伙食要与成人伙食分开。

 

C28.儿童膳食有专人负责,建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29.根据儿童生理需求制定儿童膳食计划,根据膳食计划科学制定每周食谱食谱每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多样化且合理搭配,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30.儿童伙食与成人伙食分开;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食品留样符合规定要求,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3

 

 

B12.建立卫生消毒制度,按规定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

C31.建立卫生消毒制度的得0.5分,制度不健全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1-0.2分。

C32.配备消毒器材,按规定定期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得0.5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1-0.2分。

1

 

 

B13.按要求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C33.每年对教职工体检一次,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的得1分,未持证上岗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5-1分。

C34.炊事人员上岗前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得1分,未持证上岗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5-1分。

2

 

 

B14.按规定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每学期幼儿视力监测不少于2次,对视力不良幼儿采取适当预防和矫正措施。

 

C35.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按规定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工作,卫生保健人员经常深入各班巡视,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36.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幼儿入园体检率达100%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查视力一次(4周以下不测视力),定期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五官保健,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并将体检结果及时向家长反馈,达到以上要求的得0.5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1-0.2分。

C37.注意保护幼儿视力,对视力不良幼儿采取适当预防和矫正措施达到以上要求的得0.5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1-0.2分。

2

 

 

B15.有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对措施,发病率低。不擅自组织幼儿群体性服药。

 

C38.建立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对措施,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39.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妥善管理药品,不擅自组织幼儿群体性服药,保证幼儿用药安全,达到以上要求的得0.5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1-0.2分。

C40.定期对保教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做好传染病的检疫、隔离、消毒和上报工作,严格控制发病率达到以上要求的得0.5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1-0.2分。

2

 

 

B16.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对突发事故有预案和防控措施。

 

C41.通过家园共教等形式,定期、有针对性地向家长、幼儿和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家长和教职工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安全教育工作记录健全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42.建立突发事故预案和防控措施,每季度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和消防安全教育以及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帮助幼儿了解基本的自我保护方法,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2

 

 

B17.校车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C43.幼儿园制定校车管理工作制度,实行照管人员跟车制度,实行交接班制度及儿童接送制度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扣1分。

C44.驾驶员和车辆经公安部门认定和检验,驾驶员准驾相符,校车按规定线路行驶,无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现象,安全运营无事故,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扣1分。

2

 

 

A3

20分)

B18.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因人施教,为在园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C45.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品质、习惯的养成和适应未来生活能力的培养,达到以上要求的得2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1分。

C46.注重面向全体幼儿,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注重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对心理、行为异常等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达到以上要求的得2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1分。

4

 

 

B19.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态度亲切、温和,师生关系和谐。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幼儿情绪积极稳定,快乐活泼。

C47.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态度亲切、温和,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营造和谐的氛围,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48.教师坚持积极鼓励、启发引导的正面教育,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教师的管理方式有助于形成安全温馨的心理环境,教师的言行举止成为幼儿学习的榜样,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49.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行为的得1分,存在不良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5-1分。

C50.幼儿情绪积极稳定、快乐活泼、健康成长的得1分,存在不良情绪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4

 

 

B20.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正常情况下,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

C51幼儿一日活动安排科学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达到以上要求的得2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1分。

C52.正常情况下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低于小时的得2分,活动时间不足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1分。

4

 

 

B21.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

 

C53.坚持以游戏为幼儿的基本活动,教育活动根据需要合理安排,因时、因地、因内容、因材料灵活的运用,把对幼儿的教育渗透于一日生活和游戏中,寓教育于各项游戏中,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54.因地制宜创设游戏条件,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充分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开展多种游戏,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55.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指导游戏,鼓励和支持幼儿根据自身兴趣、需要和经验水平,自主选择游戏内容、游戏材料和伙伴;培养幼儿在游戏过程中获得积极的情绪情感,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3

 

 

B22.教育活动注重引导幼儿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

C56.教育活动的过程应注重引导支持幼儿的主动探索、操作实践、合作交流和表达表现,注重引导幼儿直接感知和亲身体验,不片面追求活动结果,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1

 

 

B23.教育活动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内容适宜,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C57.严格执行保育教育工作规定,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教育内容适宜,相互渗透,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58.积极开展学前教育主题宣传月活动,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布置文字类书面家庭作业,杜绝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组织开展幼小衔接活动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2

 

 

B24.教育活动计划明确,活动方案可操作。活动组织形式灵活恰当。

C59.科学制定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措施得当,活动方案可操作性强,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60.根据教育内容、目标、幼儿发展水平的不同,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不同活动形式运用恰当;活动贴近幼儿生活,具有趣味性、活动性和选择性,切实提高保教质量,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2

 

 

A4

25分)

B25.教职工数量符合相

关标准,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C61.幼儿园园长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5分,一项未达要求的扣0.5分。

C62.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要求,配齐配足教职工,每班配备2位教师、1位保育员的得2分,每缺1人扣0.2分。

C63.幼儿园教师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100%达到资格要求的得3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0.3

C64.幼儿园保育员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的得1分,保育员100%达到要求的得2分,每降低10个百分点扣0.2

C65.幼儿园保健员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当地妇幼保健等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的得0.5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66.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和素质符合幼儿园工作需要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10

 

 

B26.注重师德师风建

设,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C67.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职工队伍职业道德素质养成,深入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将师德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达到以上要求的得2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1分。

C68.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行为,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得到幼儿及家长普遍认可,达到以上要求的得2分,存在不良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2分。

C69.幼儿园没有师德行为不端的社会投诉,教师没有收受家长礼金礼品等违规行为的得1分,存在不良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0.4-1分。

5

 

 

B27.教师教研和教职工

培训内容适宜、形式多样,培训学时符合相关规定。

 

C70.教师教研活动制度健全,每周开展1次教研活动,不少于15次,教研活动主题明确,针对性强,能有效解决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活动内容丰富,活动成效显著,达到以上要求的得2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1分。

C71.教职工培训制度健全,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教职工培训工作计划,保证教职工按照上级要求参加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适宜,培训形式多样,有培训经费保障,培训学时符合相关规定,达到以上要求的得3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6-1.5分。

5

 

 

B28.按规定与教职工签

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教师队伍稳定。

C72.幼儿园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保证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做到稳步增长,教师队伍稳定,达到以上要求的得3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6-1.5分。

C73.幼儿园按规定为全园教职工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得2,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2分。

5

 

 

 

 

 

 

 

 

 

 

 

A5

10分)

B29.实行园长负责制,

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健全。

 

C74.实行园长负责制,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合理,定岗定责、分工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到位;制定幼儿园章程,相关制度健全,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75.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园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健全,定期召开相关会议,重大问题通过集体研究,依法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2

 

 

B30.实行收费公示制

度。无乱收费现象。

 

C76.公办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民办幼儿园实行收费报备与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77.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得1分,存在乱收费行为1分。

2

 

 

B31.执行财务制度。有

独立账目、账目清楚;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无克扣现象。

C78.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楚;经费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达到以上要求的得2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4-2分。

C79.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无克扣现象,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1分。

3

 

 

 

B32.规范招生,无入园

考试或测查。

C80.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有计划地进行招生,规范招生行为,无入园考试或测查的得1分,招生行为不规范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1

 

 

B33.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

C81.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面向全体幼儿家长开展家园合作,确保幼儿园和全体家长良性互动,达到以上要求的得0.5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1-0.2分。

C82.成立家长委员会,邀请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幼儿园的重要决策或事关幼儿切身利益的事项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达到以上要求的得1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2-0.5分。

C83.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家长会议,随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达到以上要求的得0.5分,未达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扣0.1-0.2分。

2

 

 

合计

 

 

100

 

 

说明:

1.评估时时部分C级指标没有要求的(如校车等),评估分数按满分计算,每小项扣分扣至0分为止。

2.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幼儿园出现下列情况将一票否决:有入园考试或测查;三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有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

 


附件二

 

宁化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年度评估安排表)

 

年度

接受督导评估幼儿园名单

2018年(秋)

公办园:宁化城东幼儿园、宁化县石壁客家幼儿园

民办园:宁化县新桥红黄蓝幼儿园

 

2019

公办园:宁化县实验幼儿园、宁化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宁化县济村中心幼儿园、宁化县石壁中心幼儿园、宁化县治平中心幼儿园、宁化县安远中心幼儿园、宁化县曹坊中心幼儿园及部分村级幼儿班

民办园:宁化县城西幼儿园、宁化县金宝贝幼儿园、宁化县开心幼儿园

2020

公办园:宁化县城郊中心幼儿园、宁化县城南中心幼儿园、宁化县湖村中心幼儿园、宁化县中沙中心幼儿园、宁化县泉上中心幼儿园、宁化县水茜中心幼儿园及部分村级幼儿班

民办园:宁化县翠江镇春蕾幼儿园、宁化县翠江镇和平幼儿园、宁化县东方小叮当幼儿园、宁化县小太阳国学幼儿园

2021

公办园:宁化县方田中心幼儿园、宁化县淮土中心幼儿园及部分村级幼儿班

民办园:宁化县翠江镇艺联幼儿园、宁化县翠江镇佳佳幼儿园、宁化县永利小博士幼儿园、宁化县泉上镇星星幼儿园、宁化县曹坊童心幼儿园、宁化县翠江镇苗苗幼儿园

2022

公办园:宁化县安乐中心幼儿园、宁化县河龙中心幼儿园及部分村级幼儿班

民办园:宁化县翠江镇童心幼儿园、宁化县星星幼儿起跑线、宁化县翠江镇小溪幼儿园、宁化县翠江镇育苗幼儿园、宁化县城东贝贝幼儿园、宁化县翠江镇艺童幼儿园、宁化县蓝天幼儿园、宁化县翠江镇红星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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