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规定

日期:2023-01-08 15:08 来源:宁化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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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规定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承担防治艾滋病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老龄工作部署,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六)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负责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县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十七)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宁化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组织落实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宁化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宁化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关于野生中药材管理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同做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组织开展野生中药材的保护、繁育及相关研究。县林业局负责指导陆生野生中药材的保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依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中药材采集、猎捕、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等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野生中药材保护工作。

二、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会务、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健康、绩效评估、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政府采购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二)人事股

负责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按规定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协调开展卫生健康对口援藏、援疆、援宁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规划信息与财务股

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县属卫生健康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负责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指导、监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装备管理。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爱卫办、应急办)

拟订全县疾病防控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承担防治艾滋病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贯彻国家、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订全县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开展国家卫生城、省级卫生城镇、卫生村、卫生单位创建等活动;组织实施城乡病媒生物防制。指导县、乡有关部门及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健康宁化建设协调推进。组织开展群众性健康促进工作。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维稳等工作。承担宁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医政股

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服务、医疗广告审查、采供血机构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负责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助省、市做好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来宁中央领导、高级外宾的医疗安排;具体负责本县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六)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股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区社区卫生工作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协调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推进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七)中医药与科技教育股(老龄健康股)

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开发。组织开展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务工作制度,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作业场所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业。

(九)人口监测与宣传股

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开展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教育、宣传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媒介的建设和管理。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以上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宁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宁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三、领导分工

廖汉洲(党组书记、党委书记):主持局党组(委)全面工作。

吴东香(局长):主持局行政工作。

伍善芳(党组成员、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兼)、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爱国卫生等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翠江镇、城郊镇、湖村镇、泉上镇。(与陆贵生同志互为AB岗)

刘景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层(社区)卫生、妇幼、医教、科技、科协、老龄健康、武装、信息化建设、计生技术服务、计生药具、中医药、社区共建等工作。分管妇幼保健院。联系中沙乡、河龙乡、水茜镇、安远镇。(与李启荣同志互为AB岗)

陆贵生(党组成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委、党务(含党风廉政建设)、项目、招商引资、人事、医改、医政、法规和监督、医学会、卫生支农、卫生协会等工作。分管卫生计生监督所。联系济村乡、方田乡、石壁镇、淮土镇。(与伍善芳同志互为AB岗)

彭永华(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李启荣(党组成员):负责行政后勤、财务、档案、保密、机关效能、宣教、扶贫、共青团、妇联、老干、统战、政法(综治)、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卫生进修学校。联系城南镇、安乐镇、曹坊镇、治平乡。(与刘景华同志互为AB岗)

余创新(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工会工作。协管医改、医政、法规和监督、医学会、卫生支农、卫生协会等工作。

张奇峰(二级主任科员):协管统战、扶贫工作。

丁建华(三级主任科员):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廖汉洲、吴东香

通信地址:宁化县南大街222号

邮政编码:365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咨询电话:0598--6823894

传真号码:0598--6823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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