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日期:2021-09-15 17:46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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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1.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健康、绩效评估、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政府采购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按规定承担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相关职责。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及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工作。组织起草涉农工作综合性文件和材料。负责农业宣传、政务信息和机关文字综合工作。具体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法规股

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机关有关文件合法性审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承担局平安建设(综治)、信访等方面工作

3.发展规划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乡村产业发展股)

具体承担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南亚热带地区作物发展规划、指导其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村“六大员”工作的开展。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调查研究、督指导、协调服务。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宁化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

4.计划财务股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内部审计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5.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6.市场与信息化股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7.对外合作与山海协作股(宁台农业合作股)

承办农业涉外和涉港澳事务。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承办全县农业利用外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对外援助和接受援助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系统外事外经工作。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宁台农业合作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和服务宁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举办涉台农业经贸活动。组织开展宁台农业合作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山海协作工作。参与拟订我县山海协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参与我县山海协作结对帮扶资金、项目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宁化县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承担县重点项目农业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收集审核各乡(镇)、各单位内联招商工作。负责亚行贷款等工作。

8.科教人事股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农技推广体系等相关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不含森林动植物)。指导农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民科技培训与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农民培育。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修订,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10.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

起草种植业(包括粮食、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种子(种苗)、食用菌菌种、肥料、农药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和省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应急种子储备有关工作。

11.畜牧兽医渔业股

起草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承担乡村兽医资格证登记办理相关工作。承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及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指导渔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监督管理渔业苗种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2.农田建设管理股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3.扶贫开发股

协调办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安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等。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组织开展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造福工程、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劳动力培训等专项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扶贫交流与合作。具体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4.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和精神文明等工作。

 

二、领导分工

曾志晖  局党组书记、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吴中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农业科教、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教育、农民(含农民工)培养教育、农民体育、就业创业、实施农产品认证、农业发展规划、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科教人事股、农科教中心、绿办、农业发展规划中心。

邱筱箐  副局长

负责对外合作与山海协作、农业项目、招商引资、种子技术等方面工作。

分管对外合作与山海协作股(台农业合作股项目办、种子技术站。

滕子栋  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组长

负责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赖家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畜牧兽医、渔业、动物疫病防控、生态环保等方面工作。

分管畜牧兽医渔业股、畜牧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测报站、防控办)、省际动物防疫中心、城区畜禽防疫检疫站、畜牧水产生产服务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定点屠宰办、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农业与生态能源站

黄春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农田建设管理、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综合开发中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基地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张居桥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农业机械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农机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安办。

马求凤  农业发展规划中心主任

负责农业发展规划中心工作,抓好政策法规、综治信访、放管服、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市场与信息化等方面工作

分管法规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科学研究所、市场与信息化股、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站(农业155服务中心)。

凌延平  农业机械推广中心主任

负责农业机械推广中心工作,协助负责党建工作,抓好机关日常事务、组织人事、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机关效能、政务公开、计划财务、群团、老干、工会、植保植检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计划财务股、植保植检站。

李其生  食用菌推广中心副主任

负责食用菌推广中心工作,抓好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规划、经济作物技术等方面工作。

分管乡村振兴综合协调股、乡村振兴工作站、发展规划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乡村产业发展股)、扶贫协会、小额信贷促进会、经济作物技术站蔬菜办。

钟林根  食用菌推广中心副主任

负责食用菌推广中心工作,抓好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种植业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食用菌推广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广校、减负)、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

吴志源  副局长(挂职)

协管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工作。协管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技术站。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8--6822677

传真号码:0598--6822677

通信地址:宁化县翠江镇农业新村88号

邮政编码:365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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