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能公示

日期:2021-03-09 17:23 来源:宁化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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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宁化县委、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设立宁化县交通运输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撤销的内设机构。撤销审核审批股,将审核审批股的职责划由相应股室承担。

(二)合并的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调整。将交通战备股的职责、办公室的职责整合,设置办公室(人事教育股、交通战备股)。主要职责为: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综合性、重要性文件文稿起草,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会务、禁毒、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卫生健康、绩效评估、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政府采购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和内保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和发布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承办突发事件等有关保障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领导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职工福利、劳动保护、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起草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协调配合开展科技成果申报、鉴定工作;承办交通运输系统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有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国防动员交通战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国防动员交通战备路网布局,编制并指导实施交通战备工程建设、保障计划;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日常工作;承担全县的交通战备运力登记和动员征用工作;承担全县交通战备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和训练交通战备保障队伍,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参与全县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县政府和上级交通战备主管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水路交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国防动员交通战备、交通运输基础建设等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并负责监督实施;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及规章制度,提出全县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执行;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全县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

()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依法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行使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等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船员培训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负责涉外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会同县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行业审查意见;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推广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标准和科技成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改造和车船更新,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联系、协调民航管理机构;指导、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地方民用机场规划和建设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及民航事务的有关事项。

()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规划全县交通战备网络布局,拟定和组织交通战备项目建设、物资的储备和调用计划,组织和管理、训练国防交通保障队伍,配合军事部门做好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指导、督促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建设。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优化调整的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1.政策法制股

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核审批工作;参与交通运输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工作;负责本部门经济合同签订、对外投资决策、国有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活动的政策性研究及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普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执法车辆管理工作;承担归口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办理由局管辖的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指导推进交通运输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队伍建设。

2.建设管理股

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建设的行业政策、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协调解决、指导公路、水路建设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项目建设的有关事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经验;组织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含养护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使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工程施工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权限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仲裁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市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信用考核工作;负责港航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工作;承办交通利用外资的申报及转报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农村公路与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设施改造和建设的有关规划、年度计划实施的协调、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批和施工许可工作;协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与民航运输的衔接,参与地方民用机场规划工作,参与开辟新铁路、航线的可行性研究,联系、协调民航管理机构;协调、负责交通战备工程建设。

3.财务审计股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金融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财务会计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县本级部门预算,定期分析部门预算指标执行情况;承担局机关、工会和下属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信贷、税收等方面的工作;承办交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会同办公室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下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同有关股室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监督、审计;负责对经济合同签订、对外投资决策、国有资产处置等重要经济活动监管;承担下属单位内控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评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审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工资等工作。

4.安全监督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负责监督实施;拟定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组织指导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综合统计上报交通系统运输事故报表;依法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增设的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1.设立运输管理股(寄递管理股)

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道路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道路运输路线、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维修(不含拖拉机)、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等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拟定现代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统计等工作。依法承担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经营和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及货物运输代理、配载、仓储理货等运政行政审核、审批、备案工作。指导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政审批业务工作。

承接由市级监管部门委托的邮政监管工作,并承担邮政行业属地管理职责。

2.设立公路管理股

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公路路政行政许可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路产路权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拟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组织拟订公路保畅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协助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路政审批业务工作。

3. 设立地方海事管理股

承担全县水路运输市场、航道、港口经营的监督管理和地方海事业务工作;负责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和拟订行业有关政策、规范、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船员注册、任职资格、培训、职业保障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的管理;承担内河船舶和浮动设施登记、检验、安全监督管理(不含渔船登记)等职责;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的救助、调查和处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8-6824643

通信地址: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139号

邮政编码:3654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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