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根据《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宁发改规〔2025〕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5.85元/立方米。你公司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抄表和清算等衔接工作,主动在企业网站或营业场所做好价格公示。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保障安全稳定供应。
三、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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