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宁化县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福建省长安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2025〕134号)和《宁化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宁发改规〔2025〕2 号) ,决定调整宁化县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通知如下:
一、宁化县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6.12元/立方米调整为4.69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清算和抄表等衔接工作,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确保天然气安全供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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