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宁化窗口)关于2026年1月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821808、13559095217、18759892547(县行政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nhjczhxm@sina.com
通讯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行政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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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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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化迪迅优废塑料再生加工项目 |
宁化县城南工业园区军号南路30号 |
福建迪迅优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诚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5条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颗粒;新建2条年处理15000吨废塑料瓶破碎清洗生产线,年破碎清洗3万吨废塑料瓶 |
(一)大气污染防治:5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的塑料挤出造粒废气分别采用封闭空间+集气罩负压收集经“水喷淋塔+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限值,厂区内监控点处任何1h平均浓度值、厂区内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还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大部回用,少量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宁化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贮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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