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宁化窗口)关于2023年7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6821808、13559095217、18759892547(县行政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nhjczhxm@sina.com
通讯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行政服务中心3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翠城实验中学 |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城郊镇文宝路与连冈路交叉口东北侧 |
福建省宁化县教育局 |
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建成后办学规模42个教学班,可容纳1950名学生就学 |
(一)大气环境防治:落实施工期环保要求,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引至房顶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水隔油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运营期实验室废水经预处理后与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宁化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文明施工,如因工艺需要午夜间连续作业的,需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许可后方可进行。 (四)固体废物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专门堆放,统一清运;运营期校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日产日清,实验室废物等危废贮存于学校危废贮存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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