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柔性执法清占道,瓜果飘香路更畅

日期:2025-08-04 16:22 来源: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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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瓜果飘香季,丰收正当时。然而,国省道沿线部分果农占道摆摊的身影,却为这丰收图景添上了不和谐的画面——不仅影响路容路貌,更藏着不容忽视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全力守护公路安全畅通,7月29日,宁化公路分中心联合县交通执法大队,在前期细致摸排、耐心劝导的基础上,对国省道违法摆摊设点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您好!这里是国道的安全加宽区域,在此摆摊经营属违法行为,极易酿成交通安全事故,请您配合立即搬离。”在国道356线447K+509瓦庄桥头路段,宁化路政执法人员发现一处摊点正占用公路加宽段(用于车辆交汇及改善行车视距)售卖水果,执法大队立即上前,向果农剖析占道经营的风险,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要义,劝导他们前往城区规范摆摊经营。在情理交融的劝导之下,果农最终主动配合搬离。
  此次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共清理国省干线沿线违法贩卖西瓜、水蜜桃等临时摊点5处。行动不仅高效排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捍卫了路产路权,更通过人性化严格执法,传递出浓浓的民生温度,筑牢了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坚实屏障。
  通讯员 吴富岚
  法律引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禁止将公路作为检验车辆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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