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11人入选福建省乡村振兴产业带头人培育项目名单

日期:2022-09-05 19:53 来源: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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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组织实施福建省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并公布了“头雁”项目人选名单,三明市120人入选,其中我县张新华、黄桃金、范志能、黄光能、张小霞、张标、池贤平、林淑珍、朱承银、付国兴、李科炜等11人入选。
  据介绍,乡村振兴产业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自今年起实施,原则上每年为每个县(市、区)培育 10名“头雁”(具体人数可结合各县实际适当调整),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振兴产业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培育计划主要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头雁”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县(市、区)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根据实施“头雁”项目的目标要求,瞄准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带头人,将其纳入培育范围。这些入选人员通过个人申请、县级推荐、省市甄选、部级备案的程序,层层筛选,逐级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带头人遴选出来,确定为“头雁”项目培育对象。入选的人员在农业技术系列职称评审、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融资信贷服务等方面将享受支持政策和激励保障措施。
  福建农林大学作为今年承担“头雁”项目培育机构,将充分发挥学校的学科优势、师资优势,结合福建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本次乡村振兴产业“头雁”人才培育要求,开展“线上学习、集中授课、考察互访、导师帮扶”等培育任务。根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引导“头雁”联农带农、兴农富农,加强宣传报道,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记者 张煌鹏 通讯员 雷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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