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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践行司法为民守护青年“创业梦”

来源: 宁化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1-22 08:44     浏览量:     【字体:    
  正义网三明1月15日电(通讯员雷晨楠 陈欣)  2018年12月9日,在福建省宁化县曹坊镇第二届文化旅游节的特色农产品展销会上,返乡创业青年陈某热情地接待着过往来客。他经营的绿色养殖猪肉制品和有机甜橙生意火爆。谁能想到就在一年之前,他险些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而入狱服刑……
  青年返乡创业 违法用地被立案 
  陈某毕业于福建省内某知名畜牧养殖学校,在养殖行业干了10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家畜养殖经验。随着年龄的增长,陈某回乡创业的念头越发强烈。
  2015年9月,陈某带着多年来打工攒下的资金,返回宁化县曹坊镇筹划“绿色养殖”项目。经过1个多月的实地考察走访,他发现村附近有一片荒废的林地,其旁边还有较大片的农田,且不在政府禁止养殖范围,用来搞“生态循环养殖”非常适合。在施工建设前,陈某前往当地林业站咨询林地使用审批手续,但他认为手续较为繁琐、时间过长容易错过生猪养殖最佳时间。于是,急于求成的他在征得村民同意后,立刻着手施工建设,前后投入资金近40万元。
  不久之后,陈某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被相关部门举报,陈某被公安机关立案,经鉴定,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13亩。2017年6月,陈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被移送宁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释法解惑 助力创业伸援手 
  在第一次接受检察官讯问时,陈某表现得非常消沉。他向检察官诉说:“我只是想用自己掌握的技术,搞好生态养殖,带领村里的乡亲们一起富起来。这是好事儿,我怎么就落到这样的下场?创业怎么就这么难?”
  检察官在安抚陈某情绪的同时,向他讲解了法治社会依法办事的重要性,最终陈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真诚悔罪。针对该案的特殊性,在讯问结束后,主办检察官前往陈某所在的村庄开展社会调查。经调查发现,陈某虽未经许可违法占用林地并擅自变更土地用途,但其建设施工前征得了村民同意,得到村民支持。此外,陈某的养猪场利用粪便作为稻田和林地果树的肥料,又将稻田收获的粮食作为养猪的饲料,“绿色循环养殖”的效益已经初步显现。在社会调查期间,陈某还多次通过律师向检察官表达了愿意开展生态修复、补植复绿挽回自己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的意愿。
  司法为民获肯定 创业梦想再续航 
  通过依法审查案件证据和开展社会调查,主办检察官认为,陈某虽未经许可违法占用林地并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其确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较小,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于是向法院提出对陈某依法从轻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2017年9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依法作出判决,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陈某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与此同时,在宁化县检察院引导和协助下,陈某与村委会签订了《生态修复协议》,补办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创业项目从此走上了依法发展的轨道。
  “感谢你们给了我重新实现创业梦想的机会。”走出看守所的陈某激动地对主办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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