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安乐镇防汛抗旱、防台风与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安乐镇防汛抗旱、防台风与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安乐镇防汛抗旱、防台风与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目 录
安乐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防指工作要求部署,健全完善防御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灾害的指挥体系、职责分工、预警机制、保障措施,全面提升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快速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三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精准精细、协同联动。坚持预警到镇、预案到村、责任到人,坚持精确预报、精准指挥调度、精细防御处置、精实转移避险,完善联合会商、联合部署、联合防御、联合抢险等机制、加强上下级联动、部门间协同,拧紧防抗救各环节责任链条、工作链条,切实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科学统筹,民生优先。防旱抗旱以保障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镇生活、生态、生产用水需要。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以下简称“灾害”)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镇级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和抢险救灾行动。
各村(社区)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应急预案,按本级应急预案决定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工作。
1.5 汛期规定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确定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为汛期,其中5、6月为主汛期。特殊情况下,按照省、市、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求提前或者延长汛期。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安乐镇人民政府设立安乐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在上级防指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本辖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安乐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设在镇水利岗,负责承办镇防指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在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2.2 镇防指组成
成立由镇长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镇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
2.3 组织机构职责
2.3.1 镇防指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党委政府和防指以及镇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抗旱防台风的工作要求,对全镇防汛抗灾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组织编制(修订)、实施本级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健全防汛抗灾相关制度,加强镇防汛办能力建设。
(3)宣布启动或调整镇级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防汛抗灾和抢险救灾工作,依法发布全镇汛情、灾情。
(4)负责防汛抗灾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统筹管理,指挥调度各类抢险队伍开展抗灾抢险工作。
(5)指导、督促各村(社区)编制应急预案,健全防汛抗灾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防汛抗灾重大决策部署。
(6)负责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镇防汛办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洪防台风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洪防台风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洪防台风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山洪与地质灾害、沿重要河流防洪、人员转移避险、船只避风保安、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等专项应急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具体组织防洪防台风检查,督促各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洪防台风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洪防台风安全事件;
(5)负责建立本辖区监测预警网络,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洪防台风预警信息,负责汛期防洪防台风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洪防台风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洪防台风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2.3.3 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镇人武部:根据镇指挥部的要求,组织防洪防台风应急抢险队伍,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安乐派出所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镇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2)镇应急抢险队:根据镇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全体人员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镇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3)镇农技岗、安乐林业站、安乐烟草站、安乐畜牧水产站:指导“三农”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牧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若遇农林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4)镇水利岗: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上级发布的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预报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订正。对降雨、台风及未来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报,并及时报镇政府及镇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滚动播报。负责流域控制站水情预报工作,收集汇总有关溪河水文站点实时雨情、水情,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并及时报送镇政府及镇指挥部。
(5)安乐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
(6)镇经济发展办、安乐供电所:负责组织、指导工矿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用电保障。
(7)镇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向省市县争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8)镇村镇建设岗、生态环境岗:组织、指导全镇建筑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指导防洪防台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洪防台风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村镇街道排水、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树木、绿地修复工作。
(9)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村(社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10)镇交通运输岗: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镇公路(桥梁)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对危险地段实施交通管制。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
(11)安乐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镇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12)安乐中心学校:负责组织、指导各村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工作。负责组织做好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13)安乐卫生分院: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14)镇宣传岗: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宣传工作,特别是当接到上级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洪防台风通知时,应及时滚动向公众播发;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村(社区)防洪防台风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
(15)安乐移动厅、安乐电信站、广电站:负责组织做好汛期的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台风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16)安乐供电所:负责做好防洪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联络人,负责与镇防办的联络工作。
3.预警机制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设置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Ⅲ、Ⅱ、I三级,按干旱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
3.1 防暴雨、洪水和台风应急响应
(一)Ⅲ级应急响应
1、响应条件
出现以下之一情况,应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Ⅲ级(《重要天气预警报告》预报降雨范围覆盖辖区)或暴雨预警橙色信号的;
(2)县水文部门发布(或镇村监测)中小河流域洪水预警,经研判可能危胁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3)县自然资源部门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橙色预警的;
(4)上级指令或经会商研判镇主要领导认为需要启动的。
2、应急响应行动
(1)镇分管在岗坐镇指挥,防汛办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
(2)包村干部下沉到村,组织村干部、小组长和相关责任人对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老旧房屋、低洼地带、建筑工地、厂矿企业、景区景点、河边山边、学校、道路交通、河堤、桥梁、水库电站等重点部门开展巡查排查。
(3)宣传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转移避险准备。
(4)及时转移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人员到安全场所暂避。
(二)Ⅱ级应急响应
1、响应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Ⅱ级(《重要天气预警报告》预报降雨范围覆盖辖区)或暴雨预警红色信号的;
(2)县水文部门(或镇村监测)中小河流域洪水预警,短时间内将危胁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3)县自然资源部门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红色的;
(4)上级指令或经会商研判镇主要领导认为需要启动的。
2、应急响应行动
(1)镇1名主要领导在岗坐镇指挥,防汛办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
(2)包村的镇干部、村干部、村小组长立即将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等预报预警信息传达到户、到人。迅速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暂时停课、停业、停工,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4)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在安全有保障的情况下,开展灾险情处置工作。
(5)向上级及时报送灾险情重要信息,必要时向上级申请支援。
(三)I级应急响应
1、响应条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应启动I级应急响应:
(1)县气象部门发布暴雨Ⅰ级预警或暴雨预警红色信号,统计过去24小时我镇降雨超200毫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仍有100毫米以上降雨。
(2)县气象台发布台风Ⅰ级预警,预计将有强台风及超强台风严重影响我镇。
(3)中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险情。
(4)上级指令或镇防指会商并经总指挥批准认为需要启动。
2、应急响应行动
镇直各部门负责人立即入驻镇防指,统一听从镇防指指挥调度,迅速传达贯彻落实防御部署安排。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
(1)总指挥、副总指挥在岗坐镇指挥。镇防指提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全镇紧急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派出由镇党委、政府领导带队镇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赶赴防灾一线督导防御工作。必要时,镇防指发布紧急动员令,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2)镇防汛办密切关注暴雨洪涝发展趋势和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以及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动态信息,对重大防御决策部署提出建议意见,协助镇防指领导开展指挥调度工作。
(3)镇应急安全岗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发布重大险情、灾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指挥协调应急专业队伍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紧急下达镇级救灾物资,调配应急物资供给;实时做好灾情统计、报灾、核灾工作。
(4)镇水利岗逐时掌握水库水情,指导、督促各村实时巡查重点区域水库;实时掌握暴雨、洪水、台风影响区内重要水工程的运行情况;全面停止在建水利工程施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当水库发生垮坝险情时及时组织抢险。和县气象局对接,逐时预报、滚动发布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降雨趋势;以村为单位,统计雨情。向社会公众滚动发布暴雨、台风预警信号。和县水文局对接,逐时发布降雨影响区域洪水实况及趋势预报。和县水利局水库调度专家组对接,协调调度水库电站。
(5)安乐自然资源所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警。指导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域的巡查、监测,启动转移预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处置准备。
(6)镇交通运输岗指导、督促相关村实行在建交通工程停工措施;协调关闭或管制高速公路,关闭或管制码头、跨河大桥。
(7)镇村镇建设岗指导、督促相关村实行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停工措施。
(8)安乐派出所指导、督促相关村实行危险区域道路管控,协助当地政府转移疏导危险地带的群众。
(9)安乐移动厅、安乐电信站、广电站投入应急队伍抢通中断通信和广电网络,优先保证防汛相关部门通信和广电网络信号顺畅。向影响区域的移动电话用户发送防灾公益短信。
(10)镇宣传岗进一步加强防台风宣传报道工作。启动村村响喇叭,在网站或新媒体及时更新防暴雨、台风工作动态。加大全镇互联网负面不实舆情管控,对严重失实舆情通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辖区外关于我镇灾情严重失实网络舆论进行协调处置。
(11)镇人武部、各村民兵营根据应急抢险需要立即投入抢险救灾。
(12)安乐供电所立即投入抢险队伍,抢通供电中断区域,优先保障防汛相关部门供电。
(13)联系安乐中心学校指导、督促落实师生停课措施。
(14)镇文化岗指导、督促关停景区、景点,疏散游客和工作人员,转移贵重文物。
(15)安乐卫生院立即派出卫生应急医学救援队伍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16)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县防指防御部署精神,进一步研判暴雨、洪水、台风对本系统和行业领域的影响和风险,细化实化防范措施。
(17)各村按照上级指令和本级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2防干旱应急响应
3.2.1干旱预警
(1)密切关注有关部门按照发布的旱情监测信息,及时向社会和相关行业、领域发布预警信息、风险提示,提醒关注干旱影响,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2)镇防指及时掌握辖区旱情相关要素信息和村民饮水、工农业生产用水等受旱影响情况,综合研判分析,把握旱情发展态势,及时组织和督促做好抗旱减灾工作。
3.2.2防干旱灾害应急响应
(一) 轻度干旱
1.出现下列情况,县防指应启动防轻度干旱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气象干旱等级为中旱,且有2 个或2 个以上综合指标数值达到或高于旱情指标范围。(注: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
(1)农作物受旱面积百分比达到5%~20%之间;
(2)农村饮水困难人数百分比达到0.5%~5%之间;
(3)城市干旱缺水率达到5%~10%之间;
(4)水库蓄水量距平均百分率达到-10%~-30%之间。
2.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组织会商,分析预判旱情发展态势,发布情况通报,部署防旱抗旱相关工作。做好协调跨区域的抗旱应急水量调度。加强旱情、灾情等监测研判,制定应急抗旱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 中度干旱
1. 出现下列情况,镇防指应启动防中度干旱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气象干旱等级为重旱,且有2 个或2 个以上综合指标数值达到或高于旱情指标范围。(注: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
(1)农作物受旱面积百分比达到20%~30%之间;
(2)农村饮水困难人数百分比达到5%~7.5%之间;
(3)城市干旱缺水率达到10%~20%之间;
(4)水库蓄水量距平百分率达到-30%~-40%之间。
2.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组织会商,分析旱情发展变化趋势并部署防旱抗旱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旱抗旱工作。做好协调跨区域的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按照上级防指的指令、要求,部署和开展抗旱工作,及时收集、统计、上报旱情、灾情。
(三)重度干旱
1. 出现下列情况,镇防指应启动防重度干旱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气象干旱等级为特旱,且有2 个或2 个以上综合指标数值达到或高于旱情指标范围。(注: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
(1)农作物受旱面积百分比达到30%~35%之间;
(2)农村饮水困难人数百分比达到7.5%~10%之间;
(3)城市干旱缺水率达到20%~30%之间;
(4)水库蓄水量距平百分率达到-40%~-50%之间。
2.应急响应行动
镇防指强化会商,分析研判旱情形势,召开会议部署抗旱救灾工作,指导受旱地区做好水量调度和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检查抗旱工作。
(四) 特大干旱
1. 出现下列情况,镇防指应启动防特大干旱应急响应。
县气象台发布气象干旱等级为特旱,且有2 个或2 个以上综合指标数值达到或高于旱情指标。(注: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
(1)农作物受旱面积百分比大于35%;
(2)农村饮水困难人数百分比大于10%;
(3)城市干旱缺水率大于30%;
(4)水库蓄水量距平百分率小于-50%。
2.应急响应行动
镇指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必要时,镇防指依法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成立应急调水领导小组,加强跨地区、跨流域水源调度,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发动组织各方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运输车辆、物资设备投入抗旱救灾。
3.3应急响应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镇防指结合会商情况视情调整防暴雨、洪水、台风、干旱应急响应级别;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镇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暴雨、洪水、台风、干旱应急响应。
4. 应急处置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设立5个应急工作小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和治安维稳组。当发生险情灾情时,应立即调动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尽最大可能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减少灾害损失。
各应急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谢星辉
副组长:陈浩、张烨宏
成 员:王立国、吴仕灵、付慧光
职 责:密切监测水情、雨情,及时掌握、收集险情、灾情和人员转移抢险救灾动态信息,向各村(社区)及学校发布预警信息及区、镇防指下达的应急抢险指令;明确1名信息报送员,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指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及辖区舆情管控。
(2)抢险救灾组
组 长:张天旭
副组长:伍文涛
成 员:张莹、罗瑞鹏、邓昌文、雷贤记
职 责:负责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组织实施受灾群众救援工作;组织做好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等工程保障及抢修、抢通工作。
(3)转移安置组
组 长:张启森
副组长:黄锦祥
成 员:兰翔、吴福兴、巫敏平
职 责:按照本级防指和上级指令,负责将危险区域人员和财产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安置点,并保障转移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
(4)卫生救护组
组 长:阴遥菲
副组长:吴元昊
成 员:江长伙、夏福平
职 责:负责组织灾区受灾群众及防汛抗洪人员的医疗救护、健康教育和心理援助,并做好安置点防疫工作,对隔离人员和需救治人员分类做好处置工作;对灾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应急处置,防止疾病的传播、蔓延;灾后组织消杀站做好灾区卫生消杀工作。
(5)治安维稳组
组 长:罗有连
副组长:张河坚
成 员:曾文涛、夏翠鸿
职 责:做好辖区治安维稳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群众撤离。
5. 灾后处置
当降雨或台风过程结束,河流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应及时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做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医疗服务,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信、广电网络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学校复课、重建家园等工作。
灾后要及时对受灾情况及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防指。要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抢险物资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到位。
6. 信息报送与处理
(1)防汛抗旱防台风信息的报送和处理由镇防指统一负责,做到快速、准确、详实。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跟踪了解,尽快补报详情。在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在向县防指报送的同时越一级报告。
(3)洪涝灾害人员伤亡、重大险情及影响范围、处置措施等关键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防总相关规定和灾害统计报告制度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
7. 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编制,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报县防指备案。镇防指根据上级防指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宁化县安乐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基本要素
(2024年2月更新)
一、基本情况
安乐镇地处宁化县南面,离县城22公里,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72个自然村,104个村民小组,4300户,20577人,耕地面积2.37万亩。各溪水库位于安乐镇赖畲村各溪,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243万m3;夏坊水库位于安乐镇夏坊村铁罗窠,为小二型水库,总库容84.06万m3;夏坊水库下游铁罗窠山塘,库容近4万m3;夏坊水库下游第一座山塘库容近1.8万m3、第二座山塘库容近2万m3;铜盘山塘库容10万m3。
二、灾害隐患
1、各溪水库如遇险情,将对下游罗坊、丁坑口等村组房屋、耕地、工厂、学校等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洪涝灾害。此下游共涉及村民580多户、2330人,电站一座,耕地2500亩左右。
2、夏坊水库如遇暴雨强降水发生险情,将对其下游马家围村、安乐村、谢坊村、洋坊村、三大村等房屋、耕地、工厂、学校等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洪涝灾害。此下游共涉及村民1300多户,3900人,耕地6500多亩。
3、全镇高陡边坡点17处26户132人,地灾点27处135户613人(详见附件6、附件7)。
三、防汛保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指挥长,成员共计44个(详见附件1);全镇储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14支(详见附件2);铲车、挖掘机、运输车等抢险救援机械设备若干(详见附件3);储备若干防汛物资(详见附件4)。共有自然灾害避灾点13个(详见附件5)。
四、防汛包保
全镇防汛包保责任人员共47人(详见附件8)。
附件:
1、安乐镇关于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2、安乐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名单
3、安乐镇抢险救援机械设备清单
4、安乐镇防汛物资储备清单
5、安乐镇自然灾害避灾点汇总表
6、安乐镇2024年度高陡边坡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7、安乐镇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8、镇级防汛包保责任人统计表
附件1:
安乐镇关于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
成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因人事调整,经研究决定,现将安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指 挥 长:杨晋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罗有连 镇人大主席
张天旭 镇党委副书记
谢星辉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阴遥菲 镇党委宣传委员
张启森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黄锦祥 镇党委组织委员
伍文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张河坚 镇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陈 浩 镇党委政法委员
吴元昊 镇政府副镇长
吴运明 镇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烨宏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吴仕灵 镇水利岗负责人、防汛办主任
邹倩颖 镇水利岗干部
王立国 镇党政办主任
罗容富 镇应急安全岗负责人
张 莹 镇社会治理办主任
吴福兴 镇村镇建设岗负责人
兰 翔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张玉萍 镇财政所所长
罗东兴 镇农技岗干部
巫敏平 安乐自然资源所所长
夏福平 安乐卫生院院长
廖学斌 安乐中心学校校长
李源聪 安乐邮政支局局长
邓昌文 安乐林业站站长
雷贤记 安乐供电所所长
马祥根 安乐烟草站站长
夏新根 安乐电信站站长
廖爱清 安乐移动厅负责人
吴青花 安乐梧坊电站负责人
姜艳婷 刘坊村党支部书记
夏永发 夏坊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林顺喜 马家围村党支部书记
吴志坚 安乐村党支部书记
李新文 谢坊村党支部书记
邓小明 洋坊村党支部书记
郑恩清 三大村党支部书记
林春木 黄庄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罗石生 丁坑口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罗永春 罗坊村党支部负责人
刘玉忠 赖畲村党支部书记
吴 斌 社区党支部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利岗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水利岗负责人吴仕灵同志兼任。指挥部成员随工作变更而相应自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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