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城市管理局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5-20 10:25 来源:宁化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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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化县城市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深化推进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的要求,县城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化县城市管理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         

 

 

 

         

2024517  

 

 

 

 

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

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

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

 

为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维护好住宅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树牢“群众主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按照省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点题整治和市纪委监委“五个常态化”工作要求,抓整治、促提升、建长效,结合近几年我县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四领一促”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群众关心的关键小事形成民生治理品牌

着力再深化、再推进、再提升,实现三个100%,即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小区)公共收益季度公示率、物业小区设立公共收益户率,对排查发现的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的整治到位率达到100%计划推动新建楼盘开设公共收益专户,2024年计划新成立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不少于3个,纠正和查处侵占公共收益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公共收益管理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培育不少于1个公共收益管理示范小区,推动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促提升、建长效,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我物业管理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公共收益收支不透明、公示内容不明晰。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公示公共收益情况;形式公开、内容不明,公示项目不明晰、不具体、缺项漏项;未按照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管理情况;收取的停车费等公共收益资金去向、用向不清,支事项填报不全,缺项漏项;未按规定使用公共收益,列支项目不规范等问题

(二)物业服务企业占用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物业小区内架空层、避难层等公共空间,损害业主共同利益;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违法违规出租经营等问题

(三)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审计不到位,公共收益资金转存不规范。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配合公共收益审计问题;提供账目资料不明晰、不齐全;未按规定时限及时转存公共收益资金,未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单独开户设账,公共收益资金有被挪用风险等问题

(四)公共收益矛盾纠纷化解不到位。重点整治多人投诉、反复投诉的问题;监管部门和单位对业主投诉的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收益问题查处不及时、处罚不到位;乡镇、民委员会调处公共收益矛盾纠纷作用发挥不够;业委会监督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任务分工

县城管局负责牵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整治方案,召开部署会、推进会,及时部署、宣传、推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检查、抽查、督导等方式强化公共收益的监管,及时约谈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予以信用扣分,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公共收益管理等相关政策。

发改负责依法依规归集相关部门推送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福建三明”网站公示;对依法列入严重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通信息共享机制送至相关部门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小区公共空间、物业服务用房位置和范围,界定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擅自侵占小区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

城管乡镇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依法依规移送、处置物业服务企业擅自侵占小区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等行为。

市场监管负责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业主权益的违法行为,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各有关单位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推送的涉及物业服务经营主体的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用信息,记于相对应经营主体名下并依法公示,强化对有关经营主体的信用约束。

乡镇委会社区负责公共收益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指导和协助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设立、换届选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规范公共收益管理行为,督促业委会履行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调处公共收益纠纷。定期梳理、收集、处置群众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上的投诉、诉求、意见、建议。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负责加强行业自律,协助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明察暗访,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经营管理行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策法规、公共收益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开展整治推进情况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四、整治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打造“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品牌,推动具备“红色物业成立条件的物业企业成立党组织,指导乡镇社区引导小区党员业主竞选业委会成员提高物业党组织覆盖面,以党建引领促工作提升

)强化规范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统一格式公示公共收益收支细项,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单独开设公共收益银行账户,进行专户专账管理,加强物业小区公共收益银行专户设立情况的监管,及时梳理汇总专户管理台账,定期掌握公共收益转存情况加强对擅自侵占小区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等行为的监管。

加大督查力度。将物业公共收益整治情况列入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检查,我县抽查比例不少于辖区总数的50%保证抽查核实力度不减。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置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公共空间、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配合审计不到位、公共收益公示不规范等问题,从严从速进行处罚通报查处侵害业主利益的典型案件,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失信行为的共享和推送,并将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要建立健全行风监督机制,定期会商协同督导推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行风监督员共同参与,监督提升整治质效。

完善自治监督推动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或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业委会履职负面清单,指导业委会规范化建设引导业委会尽职履责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收益收支细项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对小区公共收益的自治监管作用。

)推进纠纷化解。对信访、12345便民热线投诉、负面舆情等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并由乡镇社区党组织牵头与各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对存在问题实行闭环销号,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建立物业诉前纠纷调处机制,加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调解渠道,促进矛盾快调快处。对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事项,及时报送线索

)完善长效机制修订我县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在其中增加小区共有部分经营和公共收益分配等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省住建厅修订或出台的《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实现公共收益使用管理阳光透明、便民快捷。

推动示范引领指导围绕抓整治、促提升、建长效的工作安排,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在全打造一批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整治示范项目,强化整治对物业管理的引领和提升作用,形成民生治理品牌,以点带面,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全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提升。县培育不少于1个以上。

)加大整治宣传。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宁化在线等方式,加大对公共收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打击曝光的宣传力度,多措施、多渠道推进联合惩戒宣传工作,持续增强“点题整治”的社会影响力和震慑力,实现整治规范、提升服务的社会效应积极营造有利于整治的工作氛围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510日前)

根据省住建厅和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由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县直有关部门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督促迅速落实部署,充实整治专班力量,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5月底前)

整治专班要指导属地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和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深入开展自查,形成自查自纠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于520日前将自查结果在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物业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并可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

(三)联合督导阶段(20248前)

县城管局牵头定期召开县级协作会议、工作推进会等,推动工作有力开展。

各部门根据实际,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主动邀请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行风监督员定期开展抽查核实,将检查结果报送同级整治工作专班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10月底

县城管局梳理总结县级部门整治做法、成效、亮点,培育打造纪委监督推动下的民生治理品牌,收集我县小切口解决群众烦心事的典型案例,并及时制定或完善公共收益等物业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公共收益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工作专班要充分认识做好整治工作的重意义,充实专班力量,把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项目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点内容;要统筹协调推进,强化部门协作,狠抓落实,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组织研究整治工作,认真调度指挥,推动责任部门落细落实常态化、宣传引导常态化、调度指导常态化、问题整改常态化、建章立制常态化等“五个常态化”工作要求。

(二)压实各方责任。整治工作专班要建立完善定期会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时通报进展,受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物业管理、发改、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委会社区推进业委会规范建设,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狠抓督导推动整治专班要建立督促指导、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依托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推动,对推动整治工作推进较慢、不见实效的地方,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督办函,强化督促提醒、约谈,并积极主动我县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整治工作

(四)倡导行业自律。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指导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和组织协调作用,制订行业自律规则,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开展整治宣传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行业行为。

(五)按时报送情况。整治工作专班应于每月20日前将问题(线索)台账、工作台账(含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查工作台账)、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报送县城管局202482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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