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河龙乡河龙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6-07-28 16:24 来源: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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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宁化县河龙乡河龙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宁化县河龙乡河龙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ZJCG(宁)26010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宁化县河龙乡河龙村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1(项)

138000元 

138000元 

0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

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需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颁发的有效城乡

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行政许可文件。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072908:30至20260805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60729至202608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宁化县中环花园2幢110)报名。

8.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金与转账购买均可。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在2026年08月11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中环花园2幢110】,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08月11日10:00(北京时间),宁化县中环花园2幢110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地址:河龙乡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方法:13806973133

   

代理机构: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址:宁化县中环花园2幢11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759098729     邮箱:1539799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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