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坊镇下曹村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教学点展陈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4-12-20 16:59 来源: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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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曹坊镇下曹村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教学点展陈改造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曹坊镇下曹村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教学点展陈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FJMQ2024-CS12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488436.6

采购包最高限价:488436.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9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1

曹坊镇下曹村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教学点展陈改造提升项目

1

488436.6

工业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1)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7)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5.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年1220日至2024年1227(节假日除外)08:3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

5.2磋商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纸质磋商文件与电子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未报名购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磋商。

6.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6.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010309:30 (北京时间)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幢101室

6.2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010309:30 (北京时间)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幢101室

7.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化县曹坊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化县曹坊镇

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15960966283

 

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楼

联系人:小

联系电话:0598-8255869          

电子邮箱:3567247519@qq.com

 

 

 

 

 

 

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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