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关于邀请中介代理服务机构 挂牌入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告

日期:2022-12-02 17:05 来源: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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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关于邀请中介代理服务机构

挂牌入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一批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机构,挂牌入驻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公告如下:

一、邀请范围

依法从事勘察、测绘、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资产资源拍卖、资产评估机构(土地、房产等)和其他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

已经挂牌入驻的中介机构无需再次提交材料。

二、应邀条件

    挂牌入驻实行审核合格制,凡在宁化县内执业,自愿响应邀请公告,同意接受核验、符合入库标准、签订入驻协议后接受监管中介代理机构均可。具体条件如下: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代理服务企业;

    2、在宁化县内有3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自有房需提供房产证,非自有房屋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和办公设施

    4、宁化县内有固定驻点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且未在其它同类型中介服务机构任职;

5、近3年内企业及企业法人、工作人员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6、新注册成立3个月以上的,在宁化县内有开展业务经历。

    三、具体要求

1.在规定时间递交以下证件原件外,应同时提交复印件(A4纸复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①总公司或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固定驻点专职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务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表册、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两年内业务培训证明等,以上证件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企业成立3个月以上的,提供一年内在宁化县内开展的业务清单,至少提供一份业务合同或税务发票复印件。

2.递交《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服务机构名录库登记表》(含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和中介代理机构专职技术人员登记表,电子版),并同时递交入库申请和服务承诺。

3、递交“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企业信用查询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递交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202011日以来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或承诺书(提交承诺书的,如有隐瞒,将记为不良记录并清除出名录库)。

    三、递交资料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本次应邀截止时间:2022122017时;

2、递交地点:万星广场1号楼四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股

咨询电话:             

联系人:熊小强 18649600467 谢芳 19905986655

四、组织审核

    1、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组建工作小组,对所有递交入库申请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经审核递交的资料有虚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不响应公告取消当批入库资格。

2、公示:拟入库名单公示7日。

3、复审: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4、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中介代理机构,录入《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机构名录库》。

五、入驻机构的运用管理

1、公开推荐备选。入驻名单确定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并向县内各业主单位发文推荐,作为业主自主选择中介代理的依据。

2、优先接受进场交易。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非名录库内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场交易。

4、开展信用管理。挂牌入驻的中介机构,由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入库中介代理机构建立信用档案及评价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招标代理机构信誉、资质和业绩等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其资质、信誉、业绩等情况进行评定和审核。在开展代理业务工作中,对有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随时清除代理机构名录库,并记入信用档案抄备相关部门,两年内不得在宁化县入库。

5、定期更新。入驻名单更新每半年办理更新一次,本次完成征集后,分别在每年的612月的10-20日接受新的入库申请。

 

 

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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