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龙贡米道路延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日期:2021-06-03 16:50 来源: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 | |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介代理行为的通知》宁政办201929号)的规定,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将本次公告的 河龙贡米道路延伸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活动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   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河龙贡米道路延伸工程;

3.招标项目地址: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莲塘食品工业园  

4.拟建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96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新建道路总长160米,红线宽12米,硬化宽7米,配套建设排水、排污、部分绿化等基础设施

6.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在相应内容□中打勾):

□代建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监理招标

√施工招标

□工程货物采购招标

三、招标代理费取费标准:招标人公布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标准及本公告确定的浮动幅度计取,本招标项目代理费用 3000元以施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

标书售价严格按照宁化县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1、具备相关代理资质;2、注册地在本县的中介机构;3、代理机构注册地在外县的,应先行在宁化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并承诺代理服务产生的税费在本县缴纳。

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第五条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参与比选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和地点:自 2021639:00起至20216717:00止(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逾期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的无效。

⑴ 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⑵ 报名地址: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⑶ 报名联系人: 小夏   ;联系电话:0598-8719017 18605988611  

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216 8上午1040分(报名截止日后一工作日)

2.地点: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监督部门: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

七、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程序:

1.宁化县招标代理备选库中公开随机抽取名标明排列顺序的候选单位。

2.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在由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经报(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福建省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范围内自行选择、委托一家资格证书等级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招标项目招标事宜。

3.按照候选单位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并向其发出招标代理机构中选通知书。

4.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商议,依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5.中选单位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则按候选单位的排序重新确定中选单位,并报(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招标代理机构中选通知书由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并及时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宁化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比选结果。

八、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