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泉上初级中学教学楼、挡墙及围墙维修项目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6-07-14 15: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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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福建纲锋建筑有限公司、福建中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华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协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邀请的投标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泉上初级中学教学楼、挡墙及围墙维修项目已由上级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泉上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泉上初级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有壮监理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泉上初级中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9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宁化县泉上初级中学教学楼、挡墙及围墙维修项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1360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暑假期间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投标人应承诺在本次投标中与其它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未提供承诺函的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4日08时00分至2026 年7月18日17时30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到福建省有壮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九洲俊豪2栋118)获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 年7月24日09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800元(大写:伍仟捌佰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7月24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有壮监理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并持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泉上初级中学 

地址:宁化县泉上镇泉上村文化路41号

电话:13515982423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有壮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室19-53号

电话:18759899038

联系人: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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