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淮土中心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维修项目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6-07-14 15: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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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投标人:

福建省集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焕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卓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晨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兹邀请贵公司参加宁化县淮土中心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维修项目施工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淮土中心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维修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淮土中心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淮土中心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淮土中心学校;

2.2.工程建设规模:宁化县淮土中心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维修项目总造价约为257448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淮土中心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7448.00元;其中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暑假期间完工。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在2026年8月25日前完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2026年第一季度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投标人应承诺在本次投标中与其它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未提供承诺函的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4日08时00分至2026年07月18日18时00,(节假日不休),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到 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幢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7月24日09:00,提交地点为: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幢101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并持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淮土中心学校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淮土镇街上(淮阳村镇区) 

电话:13313735808

联系人: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碧桂园20幢101室

电话:13906988620

联系人: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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