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翠城实验中学教室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6-07-13 11:25 来源:本网
| | | |

致:福建中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协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华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钧曜科技发展(福建)有限公司(被邀请的投标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翠城实验中学教室改造项目已由上级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翠城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翠城实验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翠城实验中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3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宁化县翠城实验中学教室改造项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3611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暑假期间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3.6.3.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13 日08时00分至2026 年07月17日17时30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到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县中环北路138-1号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 年07月23日15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800元(大写:伍仟捌佰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07月23日15时30分,递交地点为宁化县中环北路138-1号会议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并持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翠城实验中学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城南镇文宝路与连冈路交叉口东北侧

电话:13850830639           

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中环北路138-1号

电话:17350593378

联系人:小李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