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下经济标准地项目(寨上工区点)招标公告

日期:2026-05-12 16:38 来源:宁化县林业局
| | |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下经济标准地项目(寨上工区点)已由上级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宁化县县属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宁化县县属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化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下经济标准地项目(寨上工区点)

2.招标范围及内容:割灌除草+补植湖村镇店上村:林班-大班-小班027-13-010、027-13-020、027-14-030、027-14-040,面积共计303亩;②示范基地步道修建;③正红菇保育扩繁基地围铁围栏。(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3.招标控制价:177821.00

4.本项目标段划分:1个标段。

5.工期要求:所有项目应在2026年底完成。

6.施工要求及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现场核验,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不得转让中标标的。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若有买标或串标行为,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5.投标人中标后5天内必须与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逾期视为弃标,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无特殊情况,中标人必须在《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完成起始时间的5天内组织10个以上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

7.中标人在生产、施工期间,应合法经营。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遵守林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林政管理规定及林业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林区的安定和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禁中标人的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含下班及休息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等。

8.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报名后必须进行现场勘察,了解掌握各标段山场基本情况。营林科派员到现场告知山场位置及四至界限。

9.中标人不履行上述第3.6-3.7条规定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1308:00起至20260517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到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县客商汇酒店二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资料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3.提交方式:/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宁化县客商汇二层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地点: 202605250900分(北京时间)、宁化县客商汇二层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县属国有林场

  址:宁化县翠江镇东街路181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9509341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晖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江滨东路1号江源水都豪庭3幢1层108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1735059337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