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化县泉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监理投标邀请书
致: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奕佳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邀请的投标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宁化县泉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监理已由上级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泉上镇;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人民币7893383元,具体规模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2025年宁化县泉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监理,工程部分投资7893383元,主要监理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配合或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切实做好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控制;
2.4最高控制价:157868元(施工监理服务费以财审后施工费的2%为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价7893383元);
2.5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300日历天,按实际工期为准;
2.7施工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资料移交备案及保修期满止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工程综合监理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监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其他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的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3.8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简易评标法(K值8%-12%(不含12%))。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确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1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15日17 时30分00(法定公休、节假日均可)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县分公司(地址:宁化县翠江镇朝阳新村十五路21号3幢204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与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泉上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化县泉上镇泉上村东街10号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1885989182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146号成洲工业区7号楼310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36505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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