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项目资金分配公开

日期:2024-07-25 10:57 来源:宁化县河龙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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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经研究,下达我乡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资金5万元,(具体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

请按照闽财农指〔202450》文件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使用,做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救灾第七批)分配表

附件2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救灾第七批)资金绩效目标表    

 

 

                        咨询电话:0598-6721051

              监督电话:0598-672105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1

 

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防灾救灾第七批)分配表

 

乡镇

金额(万元)

翠江

5

城郊

10

湖村

10

安乐

10

曹坊

15

治平

5

方田

5

石壁

10

淮土

15

中沙

15

水茜

10

河龙

5

安远

15

合计

130


附件2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专项实施期

长期

省级财政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5

其中:中央补助

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灾后农业生产和设施修复,保障全乡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农作物恢复生产、补种改种(亩)

 

支持设施大棚灾后修复(亩)

 

支持水产和畜禽养殖设施修复(平方米或亩)

 

农田沟渠疏浚(米)

5260

质量指标

用于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支出的比例

100%

时效指标

灾后生产恢复时效性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救灾资金拨付及时率

及时拨付

成本指标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少农作物因灾损失

减少损失

社会效益指标

灾区农业生产秩序恢复

基本恢复

生态效益指标

灾区农业生产能力恢复

基本恢复

可持续影响指标

稳定农民生产积极性

保持稳定

满意度指标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指标

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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