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河龙、治平、济村动物检疫申报点维修项目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集钰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尚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高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曹源建设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河龙、治平、济村动物检疫申报点维修项目已由宁化县农业农村局文件〔2024〕2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24.1万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投资约24.1万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094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0月28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2024年 11 月 1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九洲骏豪2栋118)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450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
7. 确认
7.1.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化县九洲骏豪2栋118会议室。
8.2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h.gov.cn/)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宁化县翠江镇东大路农业大楼 ,邮编: 365400
电话: 13656915188 ,联系人: 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九洲骏豪2栋118 ,邮编: 365400
电话: 18605031345
联系人: 小唐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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