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安乐中心学校校园道路整治工程邀标公告

日期:2023-06-05 16:49 来源:宁化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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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建翠江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世纪正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宏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同坤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招标编号:SMCX(2023)0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安乐中心学校校园道路整治工程,已由福建省宁化县教育局以[2023]006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化县安乐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 宁化县安乐中心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安乐中心学校校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8981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宁化县安乐中心学校教学楼的校园道路整治工作,造价为89812元,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为小型工程;临时建造师已取消,参照闽建筑[2019]22号文;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812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宁化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库”内备案企业。(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1.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1.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接到投标邀请书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6月05日至2023 年 06月0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翠江镇慈恩路1号8幢102店(滨江华府河边沿街店面)办理邀标相关手续。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仟伍佰元(¥:1500元)以现金方式开标现场与资格标同时提交 ;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3年 06月 09日下午5点 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或到招标代理公司办公室办理相关邀标手续(费用300元),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方式:本项目公布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h.gov.cn/)公布。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 06  16330,提交地点为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翠江镇慈恩路1号8幢102店(滨江华府河边沿街店面);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保证金(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化县安乐中心学校 

地址:宁化县安乐镇  邮编: 365400

电话:13507582946联系人: 涂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翠江镇慈恩路1号8幢102(滨江华府河边沿街店面) ,

邮编: 365400 电话:18950958380联系人:  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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