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招标公告
福建省三明市华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凯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宁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殡仪馆新建停车场及升仙阁广场改造工程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 宁化县殡仪馆,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宁化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殡仪馆新建停车场及升仙阁广场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8725.00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宁化县内注册登记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3.6. 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参加。具体参考闽建建[2014]42号和闽建办建[2016]10号。闽建办建函[2017]33号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9日至2018 年 11 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客商汇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仟元整(小写:¥9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使用现金方式,单独用信封包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8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9日上午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会议室。
8.2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h.gov.cn/xxgk/)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化县殡仪馆
地址: 宁化县 ,邮编: 365400
电话:13850831019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客商汇二层 ,邮编: 365400
电话: 小童 电话:18250558828/0598-66299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宁化县民政局
地址: 宁化县
联系电话:(0598)682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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