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宁化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申报的通知

关于2026年度宁化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6-08-19 17: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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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6年福建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宁化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6〕45号文件精神,我县2026年拟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5个,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遴选条件

  1.试验示范场所依托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等)在市管局正式注册满3年并有对公账户(注册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前);运作规范、诚信良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规模的试验示范场、有承担多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的能力、有开展观摩培训活动的条件,交流便利、便于观摩学习。 

  2.试验示范场所应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流转合同须经所在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等备案和鉴证);种植业场所规模水稻300亩、薏米200亩、茶叶200亩、果树100亩、蔬菜30亩、食用菌20亩(林地10万袋)以上。

  3.示范场所至少要与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签订服务协议书),发挥示范、展示、培训作用。

  4.完成农产品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并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规范运作;或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制度的优先入选。

  5.为强化地方特色农业品牌建设,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持有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品种审定(登记)证书的申报主体,予以优先立项。

  6.申报主体负责人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的优先入选。

  7.近三年有享受过该项目补助的主体,此次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助范围

  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确定后,按照省厅方案要求实施,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8万元补贴,补助范围主要用于示范场所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三、申报程序

  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向乡镇农技站提出申请,由乡镇统一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经县农业农村局专家评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应报材料:

  1.2026年度宁化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书;

  2.申报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主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信息)等查询结果的截图材料打印件。必须提供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材料,出具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承诺书。

  3.实施方案(包括经营主体情况、示范推广主推技术、主导品种的内容,应用效果,增产增收情况,社会效益等);

  4.与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签订合作协议和技术支撑合作协议各一份。

  5.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6.其它佐证材料。

  每份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在8月 25日下午下班前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科教股,联系电话:0598-8713036。

  附件: 2026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申报书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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