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成品油等 2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

日期:2026-07-15 11:45 来源: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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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监督抽查工作需要,我局制定和修订了成品油等20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依法予以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成品油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4L,其中2L作为检验样品,2L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车用汽油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研究法辛烷值

GB/T 5487-2015

2

硫含量

SH/T 0689-2000

NB/SH/T 0253-2021

3

铜片腐蚀

GB/T 5096-2017

4

机械杂质及水分

GB 17930-2016

GB/T 511-2010

GB/T 260-2016

5

氧含量

NB/SH/T 0663-2014

6

甲醇含量

NB/SH/T 0663-2014

7

密度

GB/T 1884-2000

GB/T 1885-1998

SH/T 0604-2000

表2 车用柴油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硫含量

SH/T 0689-2000

2

铜片腐蚀

GB/T 5096-2017

3

水含量

GB 19147-2016

GB/T 260-2016

SH/T 0246-1992

GB/T 11133-2015

4

凝点

GB/T 510-2018

5

冷滤点

NB/SH/T 0248-2019

6

闪点

GB/T 261-2021

7

密度

GB/T 1884-2000

GB/T 1885-1998

SH/T 0604-2000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7930-2016 车用汽油

GB 19147-2016 车用柴油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2: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贵金属饰品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件,作为检验样品,采用原样复检。

 

2 检验依据

表1 贵金属饰品(镶嵌贵金属饰品、铂金除外)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金、银)纯度

GB/T 18043-2013

2

质量

QB/T 1690-2021

3

印记-印记的内容

GB 11887-2012

GB 11887-2012/XG1-2015

4

印记-纯度及材料印记的表示方法

GB 11887-2012

GB 11887-2012/XG1-2015

5

标签

GB 11887-2012

GB 11887-2012/XG1-2015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QB/T 2062-2015贵金属饰品 

QB/T 1690-2021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3: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建筑用钢筋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表1。

热轧带肋钢筋:对直条热轧带肋钢筋取样时,在同一批次(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产品中抽取1捆,在该捆中抽取5根钢筋,每根钢筋截取的长度为2400mm(d≥28mm的钢筋取样长度为3400mm),逐根顺序编号为1~5,再把每根钢筋分成2支长度为1200mm的样品(d≥28mm的每根钢筋分成2支长度为1700mm的样品),2支样品逐支编号标记,并一一对应(如1-a,1-b),每支样品要保证有完整的表面标志,标记a的5支样品为检验样品,标记b的5支样品为备用样品。

对盘卷热轧带肋钢筋取样时,在同一批次(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产品中抽取5盘产品(不足5盘的抽取所有盘),在每盘钢筋上距头或尾至少2000mm处,随机截取1根长度为2400mm的钢筋,逐根顺序编号为1~5,再把每根钢筋分成2支长度为1200mm的样品,2支样品逐支编号标记,并一一对应(如1-a,1-b),每支样品要保证有完整的表面标志。标记a的5支样品为检验样品,标记b的5支样品为备用样品。

热轧光圆钢筋:从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牌号、规格和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5根(盘),每根(盘)截取长度2000mm~2200mm,均分为二截,其中5段(取自不同根或盘)为检样,另5段为备样。

冷轧带肋钢筋:从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牌号、状态、规格和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5根(盘),每根(盘)截取长度2000mm~2400mm,均分为二截,其中5段(取自不同根或盘)为检样,另5段为备样。截取时,检样和备样中均必须保证每段都有完整的钢筋牌号标志(钢筋表面未轧制牌号标志时除外)。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数量

备用样品数量

1

热轧光圆钢筋

10段

5段

5段

2

热轧带肋钢筋

10支

5支

5支

3

冷轧带肋钢筋

10段

5段

5段

2 检验依据

表2 热轧光圆钢筋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直径偏差

GB 1499.1-2024

2

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

GB 1499.1-2024

3

下屈服强度

GB 1499.1-2024

GB/T 28900-2022

4

抗拉强度

GB 1499.1-2024

GB/T 28900-2022

5

断后伸长率

GB 1499.1-2024

GB/T 28900-2022

6

最大力总延伸率

GB 1499.1-2024

GB/T 28900-2022

7

表面质量

GB 1499.1-2024

表3 热轧带肋钢筋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下屈服强度

GB 1499.2-2024

GB/T 28900-2022

2

抗拉强度

GB 1499.2-2024

GB/T 28900-2022

3

断后伸长率

GB 1499.2-2024

GB/T 28900-2022

4

最大力总延伸率

GB 1499.2-2024

GB/T 28900-2022

5

表面质量

GB 1499.2-2024

6

内径偏差

GB 1499.2-2024

7

重量偏差

GB 1499.2-2024

表4 冷轧带肋钢筋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表面质量

GB 13788-2024

2

重量偏差

GB 13788-2024

3

横肋间距

GB 13788-2024

4

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GB/T 21839-2019

GB/T 28900-2022

5

抗拉强度

GB/T 21839-2019

GB/T 28900-2022

6

断后伸长率

GB/T 21839-2019

GB/T 28900-2022

7

最大力总延伸率

GB/T 21839-2019

GB/T 28900-2022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499.1-2024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 1499.2-2024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 13788-2024 冷轧带肋钢筋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4: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建筑用砖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详见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产品种类

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数量

备用样品数量

1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

50块

25块

25块

2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50块

25块

25块

3

蒸压灰砂实心砖和实心砌块

40块

20块

20块

4

烧结普通砖

40块

20块

20块

5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00mm×100mm×100mm 60块

100mm×100mm×100mm 30块

100mm×100mm×100mm 30块

6

混凝土实心砖

60块

30块

30块

2 检验依据

表2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尺寸偏差

GB/T 2542-2012

2

密度等级

GB/T 2542-2012

3

强度等级

GB/T 13544-2011

4

石灰爆裂

GB/T 2542-2012

5

5h沸煮吸水率

GB/T 2542-2012

6

饱和系数

GB/T 2542-2012

表3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尺寸偏差

GB/T 2542-2012

2

密度等级

GB/T 2542-2012

3

强度等级

GB/T 2542-2012

4

石灰爆裂

GB/T 2542-2012

5

5h沸煮吸水率

GB/T 2542-2012

6

饱和系数

GB/T 2542-2012

表4蒸压灰砂实心砖和实心砌块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抗压强度

GB/T 4111-2013

GB/T 2542-2012

2

吸水率

GB/T 4111-2013

3

抗冻性

GB/T 4111-2013

4

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2010

表5烧结普通砖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尺寸偏差

GB/T 2542-2012

2

强度等级

GB/T 2542-2012

3

5h沸煮吸水率

GB/T 2542-2012

4

饱和系数

GB/T 2542-2012

5

石灰爆裂

GB/T 2542-2012

6

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2010

表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抗压强度

GB/T 11969-2020

2

干密度

GB/T 11969-2020

3

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2010

表7混凝土实心砖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密度等级

GB/T 4111-2013

2

强度等级

GB/T 21144-2023

GB/T 4111-2013

3

吸水率

GB/T 4111-2013

4

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2010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13544-2011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

GB/T 13545-201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GB/T 11945-2019蒸压灰砂实心砖和实心砌块

GB/T 5101-2017烧结普通砖

GB/T 11968-2020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T 21144-2023混凝土实心砖

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5: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水泥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通用硅酸盐水泥:每批次抽取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16kg,将样品均分为两份,每份至少8kg,其中一份为检验样品,另一份为备用样品。

砌筑水泥:每批次抽取的样品数量不得少于12kg,将样品均分为两份,每份至少6kg,其中一份为检验样品,另一份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通用硅酸盐水泥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三氧化硫

GB/T 176-2025

2

氧化镁

GB/T 176-2025

3

氯离子

GB/T 176-2025

4

凝结时间

GB/T 1346-2024

5

安定性(沸煮法)

GB/T 1346-2024

6

强度(3d)

GB/T 17671-2021

7

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6566-2010

表2 砌筑水泥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三氧化硫

GB/T 176-2025

2

氯离子

GB/T 176-2025

3

凝结时间

GB/T 1346-2024

4

沸煮法安定性

GB/T 1346-2024

5

强度(3d)

GB/T 17671-2021

6

放射性

GB 6566-2010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75-2023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3183-2017 砌筑水泥(适用于2026年5月1日之前生产的产品)

GB/T 3183-2025 砌筑水泥(适用于2026年5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产品)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6: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天然气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不少于8L,其中检验样品不少于4L,备用样品不少于4L。样品用干净清洁的气体采样袋抽取。

 

2 检验依据

表1天然气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高位发热量

GB/T 13610-2020

GB/T 11062-2020

2

总硫

GB/T 11060.4-2017

GB/T 11060.8-2020

3

二氧化碳摩尔分数

GB/T 13610-2020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7820-2018天然气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7: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童鞋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双,其中2双作为检验样品,1双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儿童皮鞋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耐折性能

GB/T 3903.1-2017

2

耐磨性能

GB/T 3903.2-2017

3

剥离强度

GB/T 3903.3-2011

4

外底硬度

GB/T 3903.4-2017

5

鞋帮拉出强度

QB/T 2880-2024

6

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

QB/T 2882-2023

表2儿童旅游鞋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帮底剥离强度或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

GB/T 3903.3-2011

2

成鞋耐折性能

GB/T 3903.1-2017

3

外底耐磨性能

GB/T 3903.2-2017

4

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

QB/T 2882-2007

5

外底硬度

GB/T 3903.4-2017

6

断针

GB 30585-2024

表3儿童皮凉鞋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耐折性能

GB/T 3903.1-2017

2

耐磨性能

GB/T 3903.2-2017

3

帮底剥离强度

GB/T 3903.3-2011

4

外底硬度

GB/T 3903.4-2017

5

帮带拉出强度

QB/T 4546-2021

GB/T 38011-2019

6

衬里和内垫耐摩擦色牢度

QB/T 2882-2007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30585-2024童鞋安全技术规范

QB/T 2880-2024儿童皮鞋

QB/T 4331-2021儿童旅游鞋

QB/T 4546-2021儿童皮凉鞋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8: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婴儿纸尿裤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9包(每包样品片数不低于10片),其中6包(每包样品片数不低于10片)作为检验样品,3包(每包样品片数不低于10片)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婴儿纸尿裤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吸收速度

GB/T 28004.1-2021

2

回渗量

GB/T 28004.1-2021

3

渗漏量

GB/T 28004.1-2021

4

pH值

GB/T 28004.1-2021

5

杂质

GB/T 28004.1-2021

6

防侧漏性能

GB/T 28004.1-2021

7

交货水分

GB/T 28004.1-2021

GB/T 462-2023

8

可迁移性荧光物质

GB/T 28004.1-2021

9

甲醛含量

GB/T 34448-2017

10

邻苯二甲酸酯含量

GB/T 37860-2019

11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2024

GB/T 23344-2009

12

细菌菌落总数

GB 15979-2024

13

大肠菌群

GB 15979-2024

14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15979-2024

15

溶血性链球菌

GB 15979-2024

16

铜绿假单胞菌

GB 15979-2024

17

真菌菌落总数

GB 15979-2024

注:产品不同,检验项目不同。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5979-2024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

GB/T 28004.1-2021 纸尿裤 第1部分:婴儿纸尿裤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依据卫健委“卫监督发〔2005〕515号”《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第十九条“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的不予复检”的规定,微生物学指标项目不予复检。

 附件9: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木家具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件其中1件作为检验样品,1件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木家具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检验方法

1

木工要求

GB/T 3324—2024

GB/T 3324—2024

2

表面理化性能-漆膜

耐磨性

GB/T 3324—2024

GB/T 3324—2024

3

抗冲击

GB/T 3324—2024

GB/T 3324—2024

4

表面理化性能-软、硬质覆面

耐磨性

GB/T 3324—2024

GB/T 3324—2024

5

抗冲击

GB/T 3324—2024

GB/T 3324—2024

6

力学性能-柜类强度

结构、底架和/或腿强度试验

GB/T 3324—2024

GB/T 10357.5—2023

7

推拉构件底板强度试验

GB/T 3324—2024

GB/T 10357.5—2023

8

推拉构件强度试验

GB/T 3324—2024

GB/T 10357.5—2023

9

力学性能-柜类稳定性

GB/T 3324—2024

GB/T 10357.4—2023

10

力学性能-桌类强度

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

GB/T 3324—2024

GB/T 10357.1—2024

11

力学性能-桌类稳定性

GB/T 3324—2024

GB/T 10357.7—2013

12

力学性能-椅凳类强度

座面和椅背静载荷试验

GB/T 3324—2024

GB/T 10357.3—2013

13

座面冲击试验

GB/T 3324—2024

GB/T 10357.3—2013

14

力学性能-椅凳类稳定性

GB/T 3324—2024

GB/T 10357.2—2013

GB/T 10357.8—2015

15

力学性能-单层床强度

垂直冲击测试

GB/T 3324—2024

GB/T 41650—2022

16

通用结构安全

基本结构安全

GB 28008—2024

GB 28008—2024

17

剪切和挤压点

GB 28008—2024

GB 28008—2024

18

孔及间隙

GB 28008—2024

GB 28008—2024

19

有害物质限量

甲醛

GB 18584—2024

GB 18584—2024

注:木工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T 3324—2024中表3序号35、36、42。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3324—2024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28008—2024 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

GB 18584—2024 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10: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陶瓷片密封水嘴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4件,其中2件作为检验样品,2件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螺纹

GB 18145-2014

2

装配

GB 18145-2014

3

流量

GB 18145-2014

4

抗水压机械性能

GB 18145-2014

5

密封性能

GB 18145-2014

6

抗使用负责

GB 18145-2014

7

抗安装负载

GB 18145-2014

8

表面耐腐蚀性能

GB 18145-2014

GB/T 10125-2012

9

流量均匀性

GB 25501-2019

10

水嘴水效等级

GB 25501-2019

注:1.螺纹的检验项目为GB 18145-2014中条款7.2.2;

    2.装配的检验项目为GB 18145-2014中条款7.3.2。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145-2014 陶瓷片密封水嘴

GB 25501-2019 水嘴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11: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陶瓷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取样品数量见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产品种类

抽样数量(块)

检验样品数量(块)

备用样品数量(块)

1

长边长度<600mm

不少于30

不少于20

不少于10

2

长边长度600mm

不少于22

不少于12

不少于10

注:抽样时,应整箱抽取,不拆原包装。抽取满足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数量的最小包数的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2 陶瓷砖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尺寸

长度

GB/T 3810.2-2016

宽度

厚度

2

吸水率

GB/T 3810.3-2016

GB/T 3810.3-2026

3

断裂模数

GB/T 3810.4-2016

4

破坏强度

GB/T 3810.4-2016

5

耐磨性

GB/T 3810.6-2016

6

有釉砖抗釉裂性

GB/T 3810.11-2016

7

抗化学腐蚀性

GB/T 3810.13-2016

8

耐污染性

GB/T 3810.14-2016

9

放射性

GB 6566-2010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4100-2015 陶瓷砖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12: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陶瓷坐便器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台,其中1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水封深度

GB 25502-2024

2

坐便器水封表面尺寸

GB 25502-2024

3

便器用水量

GB 25502-2024

4

洗净功能

GB 25502-2024

5

排放功能

GB 25502-2024

6

排水管道输送特性

GB 25502-2024

7

水封回复功能

GB 25502-2024

8

污水置换功能

GB 25502-2024

9

卫生纸试验

GB 25502-2024

10

冲水装置

GB/T 6952-2015

11

安全水位

GB/T 6952-2015

12

防虹吸性能

GB/T 26730-2011

13

坐便器水效等级

GB 25502-2024

14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

GB 25502-2024

15

进水阀CL标记

GB/T 26730-2011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25502-2024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T 6952-2015卫生陶瓷

GB/T 26730-2011卫生洁具便器用重力式冲水装置及洁具机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13: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食品用非复合膜袋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

生产领域:膜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3卷,将每卷膜外层除去2m,每卷膜各抽取2.5m2,其中2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袋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3箱,每箱中各抽取20个,其中40个作为检验样品,20个作为备用样品。

流通领域:袋类产品每批次产品抽取3份,每份样品不少于20个,其中2份作为检验样品,1份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感官要求

GB 4806.7—2023

2

总迁移量

GB 31604.8—2021

3

高锰酸钾消耗量

GB 31604.2—2016

4

重金属(以Pb计)

GB 31604.9—2016

5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

GB 31604.52—2021

6

脱色试验

GB 31604.7—2023

7

特定迁移总量(以己内酰胺计)(限PA材质)

GB 31604.19—2016

8

氯乙烯特定迁移量(限PVC、PVDC材质)

GB 31604.31—2025

9

邻苯类增塑剂特定迁移量(限PVC材质)

GB 31604.30—2025

10

1,1-二氯乙烷特定迁移量(限PVC材质)

GB 31604.31—2025

11

1,1-二氯乙烯特定迁移量(限PVDC材质)

GB 31604.31—2025

12

特定迁移总量(以对苯二甲酸计)(限PET、PBT材质)

GB 31604.21—2025

13

特定迁移总量(以间苯二甲酸计)(限PET材质)

GB 31604.21—2025

14

特定迁移总量(以1,2-乙二醇计)(限PET材质)

GB 31604.44—2016

15

特定迁移总量(以1,4-丁二醇计)(限PBT材质)

GB 31604.51—2021

16

阻隔性能(氧气)

GB/T 1038—2000

GB/T 1038.1—2022

GB/T 19789—2005

GB/T 19789—2021

17

阻隔性能(水蒸气)

GB/T 1037—1988

GB/T 1037—2021

GB/T 26253—2010

18

热封强度(限袋类产品)

QB/T 2358—1998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4456—2008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 4806.7—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10003—2008 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

GB/T 16958—2008 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

GB/T 17030—2019 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

GB/T 20218—2021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

GB/T 21661—2025 塑料购物袋

GB/T 24984—2010 日用塑料袋

GB/T 27740—2011 流延聚丙烯(CPP)薄膜

GB/T 38082—2019 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

GB/T 38082—2025 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

BB/T 0002—2008 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

BB/T 0014—2011 夹链自封袋

BB/T 0030—2019 包装用镀铝薄膜

BB/T 0039—2013 商品零售包装袋

QB/T 1956—1994 聚丙烯吹塑薄膜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14: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塑料购物袋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70个(袋规格应不小于15cm×15cm),其中40个为检验样品,30个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塑料购物袋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结构

GB/T 21661—2025

2

提吊试验

GB/T 21661—2025

3

跌落试验

GB/T 21661—2025

4

漏水性

GB/T 21661—2025

5

封合强度

GB/T 21661—2025

6

落镖冲击

GB/T 21661—2025

表2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提吊试验

GB/T 38082—2019

2

跌落试验

GB/T 38082—2019

3

漏水性

GB/T 38082—2019

4

封合强度

GB/T 38082—2019

5

落镖冲击

GB/T 38082—2019

表3淀粉基塑料购物袋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提吊试验

GB/T 38079—2019

2

跌落试验

GB/T 38079—2019

3

漏水性

GB/T 38079—2019

4

封合强度

GB/T 38079—2019

5

落镖冲击

GB/T 38079—2019(含第1号修改单)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21661—2025 塑料购物袋

GB/T 38079—2019 淀粉基塑料购物袋(含第1号修改单)

GB/T 38082—2019 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15: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电线电缆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产品种类

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数量

备用样品数量

1

聚氯乙烯电缆

10米

5米

5米

2

橡套电线电缆

10米

5米

5米

2 检验依据

表2聚氯乙烯电缆检验项目(样品不同检测项目略有不同)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导体电阻

GB/T 5023.2-2008

2

绝缘平均厚度

GB/T 5023.2-2008

3

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

GB/T 2951.11-2008

4

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

GB/T 2951.11-2008

5

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

GB/T 2951.11-2008

6

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

GB/T 2951.11-2008

7

绝缘最薄点厚度

GB/T 5023.2-2008

表3橡套电缆检验项目(样品不同检测项目略有不同)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导体电阻

GB/T 5013.2-2008

2

绝缘平均厚度

GB/T 5013.2-2008

3

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

GB/T 2951.11-2008

GB/T 2951.1-1997

4

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

GB/T 2951.11-2008

GB/T 2951.1-1997

5

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

GB/T 2951.11-2008

GB/T 2951.1-1997

6

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

GB/T 2951.11-2008

GB/T 2951.1-1997

7

护套热延伸试验

GB/T 2951.21-2008

GB/T 2951.5-1997

8

绝缘最薄点厚度

GB/T 5013.2-2008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3956-2008 电缆的导体

GB/T 5023.1-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一般要求

GB/T 5023.2-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GB/T 5023.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

GB/T 5023.4-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

GB/T 5023.5-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

GB/T 5023.6-200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6部分:电梯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

GB/T 5023.7-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7部分:二芯或多芯屏蔽和非屏蔽软电缆

JB/T 8734.1-2016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1部分:一般规定

JB/T 8734.2-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

JB/T 8734.3-2016额定电压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和软电缆

JB/T 8734.4-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4部分:安装用电线

JB/T 8734.5-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5部分:屏蔽电线

JB/T 8734.6-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6部分:电梯电缆

JB/T 8735.1-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JB/T 8735.2-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第2部分:通用橡套软电缆

JB/T 8735.3-2016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软线和软电缆 第3部分:橡皮绝缘编织软电线

GB/T 5013.1-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013.2-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5013.3-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3部分:耐热硅橡胶绝缘电缆

GB/T 5013.4-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

GB/T 5013.5-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5部分:电梯电缆

GB/T 5013.6-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6部分:电焊机电缆

GB/T 5013.7-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7部分:耐热乙烯-乙酸乙烯酯橡皮绝缘电缆

GB/T 5013.8-2013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 8部分:特软电线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16: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建筑用钢化玻璃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表1。

表1 抽样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抽样数量

检验数量

备样数量

1

钢化玻璃

2组(注:1组样品包含如下数量:成品(见抽样表且不少于4片)+300×300(mm)×8块)

1组

1组

抽样表:                        单位为块

批量范围

抽检数

2~8

2

9~15

3

16~25

5

26~50

8

51~90

13

91~150

20

151~280

32

281~500

50

 

2 检验依据

表2钢化玻璃(GB 15763.2-2005)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碎片状态

GB 15763.2-2005

2

厚度偏差

GB 15763.2-2005

3

外观质量

GB 11614-2022

4

弯曲度

GB 15763.2-2005

5

耐热冲击性能

GB 15763.2-2005

表3钢化玻璃(GB/T 15763.2-2025)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尺寸及偏差

GB/T 15763.2-2025

2

外观质量

GB/T 15763.2-2025

3

耐热冲击性能

GB/T 15763.2-2025

4

碎片状态

GB/T 15763.2-2025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T 15763.2-2025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17: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眼镜镜片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6片,其中4片为检验样品,2片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眼镜镜片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球镜主子午面一顶焦度偏差

GB 45184-2024

2

球镜主子午面二顶焦度偏差

GB 45184-2024

3

柱镜顶焦度偏差

GB 45184-2024

4

材料和表面质量

GB/T 10810.1-2025

5

有效尺寸

GB/T 10810.1-2025

6

镜片的基准点厚度

GB/T 10810.1-2025

7

可见光透射比

GB/T 10810.3-2025

QB/T 2506-2017

注:仅适用于生产日期在2026.7.1号之前的镜片。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QB/T 2506-2017 眼镜镜片 光学树脂镜片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18: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眼镜架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4个,其中2个作为检验样品,2个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眼镜架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外观质量

GB/T 14214-2019

2

尺寸偏差

GB/T 14214-2019

GB/T 38004-2019

3

高温尺寸稳定性

GB/T 14214-2019

4

鼻梁变形

GB/T 14214-2019

5

镜片夹持力

GB/T 14214-2019

6

耐疲劳

GB/T 14214-2019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14214-2019眼镜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19: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不锈钢餐具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4个,其中2个作为检验样品,2个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不锈钢餐具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感官要求

GB 4806.9-2023

2

铝(Al)

GB 31604.49-2023

3

铬(Cr)

GB 31604.49-2023

4

铜(Cu)

GB 31604.49-2023

5

锰(Mn)

GB 31604.49-2023

6

钼(Mo)

GB 31604.49-2023

7

镍(Ni)

GB 31604.49-2023

8

锡(Sn)

GB 31604.49-2023

9

锌(Zn)

GB 31604.49-2023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4806.9-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附件20:2026年宁化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床上用品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产品种类

抽样数量

(条/套/个)

检验样品数量

(条/套/个)

备用样品数量

(条/套/个)

1

床单、被套、床罩、毛巾被

2

1

1

2

枕套

3

2

1

3

毯子

2

1

1

4

配套床上用品

2

1

1

 

2 检验依据

表2床上用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2024

2

纤维含量

GB/T 2910.1-2009

GB/T 2910.2-2009

GB/T 2910.3-2009

GB/T 2910.4-2022

GB/T 2910.5-2009

GB/T 2910.6-2009

GB/T 2910.7-2009

GB/T 2910.8-2009

GB/T 2910.9-2024

GB/T 2910.10-2009

GB/T 2910.11-2024

GB/T 2910.12-2023

GB/T 2910.13-2009

GB/T 2910.14-2009

GB/T 2910.15-2009

GB/T 2910.16-2024

GB/T 2910.17-2009

GB/T 2910.18-2009

GB/T 2910.19-2009

GB/T 2910.20-2009

GB/T 2910.21-2009

GB/T 2910.22-2009

GB/T 2910.23-2009

GB/T 2910.24-2009

GB/T 2910.25-2017

GB/T 2910.26-2017

GB/T 2910.101-2009         

FZ/T 01057.2-2007

FZ/T 01057.3-2007

FZ/T 01057.4-2007

FZ/T 01095-2002

GB/T 38015-2019

3

甲醛含量

GB/T 2912.1-2009

4

pH值

GB/T 7573-2009

5

耐水色牢度

GB/T 5713-2013

6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1-2008

7

耐酸汗渍色牢度

GB/T 3922-2013

8

耐碱汗渍色牢度

GB/T 3922-2013

9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0-2008

注:标准不同,检验项目不同。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2796-2021床上用品

GB/T 33734-2017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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