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宁化县工程技术土建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工程技术土建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拟面向宁化县公开征集土建专业技术人才,补充调整工程技术土建系列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三)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四)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高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从事专业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含装配式建筑、BIM)、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建筑设备安装施工、建筑机械施工、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风景园林设计施工、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
(六)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七)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或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专业资格2年以上;资格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八)在职在岗(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方式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可自行申报。
2、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凡符合推荐条件人员,准确填写《宁化县土建专业初级职称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两份,并附上职称证书送所在单位推荐盖章;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职称证书等材料送至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股。
三、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股江素云,0598-6838776。
宁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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