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清明节期间殡葬领域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6-04-03 14:51 来源: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全县各殡葬领域经营者:

  2026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维护殡葬领域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文明、有序、透明的祭扫服务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各殡葬领域经营者提醒如下: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各经营者应严格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殡葬收费十标清”、“十不得”指引的要求,以标价签、标价牌、公示栏、价目表、展示板、电子屏幕、电子查询系统等形式,全面、完整、清晰、规范标示殡葬用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价格信息变动应及时调整公示。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价外加价。

  提供殡葬服务,要标清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和收费减免政策等;销售殡葬用品,要标清品名、价格、计价单位和材质、规格等与价格密切相关的信息。标价应当清晰明确,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面议”“时价”等表述方式模糊标价。

  对采用闽政通“八闽殡葬阳光价格一键清”、网站、APP、小程序等进行线上公示的,要做到信息准确、公示规范、及时更新,确保线上线下一致。

  二、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定价标准执行,不得超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未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不得未按规定落实收费优惠政策。

  三、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公墓等销售,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用好自主定价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或购买殡葬用品。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价格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经营者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改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纳入信用记录。

  欢迎广大群众对殡葬领域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