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化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结果的公开
关于宁化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结果的公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科教〔2025〕16号)、《福建省烟草专卖局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巩固稻烟产业融合发展成效的通知》(闽烟〔2025〕12号)、《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5〕65号)及《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户)自愿申报、村委会核实验收并公示无异议,乡(镇)汇总验收公示,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人员对宁化县源地基础农业有限公司等4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户)进行验收,验收面积共计914.65亩,合计18293元;各烟农种植面积(覆膜面积)补助由福建供销现代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先行垫付,由乡(镇)烟草站提供烟农相关材料:烟农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种烟面积,补助金额等;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安远镇烟草站,河龙乡烟草站,安远镇农技站,河龙乡农技站,福建供销现代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专家人员对烟农种植面积进行抽验,验收面积共计10000亩,合计200000元。现对验收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开,公开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补助情况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科教股 0598-8713036
监督电话:县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598—6883956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宁化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结果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3日
附件
宁化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验收结果表
|
序号 |
乡镇 |
主体名称 |
种植地点 |
种植作物 |
核实面积 (亩) |
拟补助资金(元) |
|
1 |
济村乡 |
宁化县源地基础农业有限公司 |
湖头村 |
仙草 |
500 |
10000 |
|
2 |
济村乡 |
李宗能 |
济村村 |
仙草 |
37 |
740 |
|
3 |
淮土镇 |
宁化县善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青平村 |
冬瓜 |
129 |
2580 |
|
4 |
泉上镇 |
宁化县泉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泉上村 |
丝瓜/冬瓜/茄子 |
248.65 |
4973 |
|
5 |
安远镇 河龙乡 |
福建供销现代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安远17个村 河龙2个村 |
烟草 |
10000 |
200000 |
|
合 计 |
10914.65 |
218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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