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工作典型案例
一、案件简介
2026年1月19日,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某入网餐饮店涉嫌未取得自制饮品许可,违规通过美团平台销售酸梅汁。执法人员立即启动核查,经查实:该餐饮店线下实体店已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等冷加工糕点)、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具备合法的自制饮品制售资质。但该店铺未及时更新美团平台公示的许可信息,平台端公示许可项目仅有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两项内容。因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疏于信息维护,造成线上线下许可信息不一致的违法情形。
二、处罚依据
当事人未按规定更新外卖平台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线上公示信息与线下实际许可内容不符,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之规定。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当事人已在美团平台完成许可信息全面更新,实现线上线下证照信息完全一致、合规公示。
三、案例警示
本案是网络餐饮经营领域,入网餐饮单位忽视线上信息公示义务、许可信息更新不及时的典型案例,对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具有较强的警示指导意义。当前网络餐饮消费日趋普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牢牢守住“线上线下经营资质一致、公示信息真实有效”的底线,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变更、证件更新后,要第一时间在外卖平台同步完善公示内容,坚决杜绝信息漏报、更新滞后等违规行为,从源头防范消费投诉、规避执法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入网餐饮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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