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龙贡米、宁化薏米农特产品品牌宣传及礼盒包装补助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粮食生产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宁化县粮食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5〕33号)文件,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河龙贡米、宁化薏米农特产品品牌宣传及礼盒包装补助项目进行验收:三明河龙贡米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县客家贡米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宁客食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的礼盒包装符合项目规定,验收合格。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20日。欢迎社会各界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0598-8713036;
监督电话: 农业农村局党委办公室0598-8713071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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