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17 15:49 来源: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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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6号宁阳御景1幢5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121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4]MQCG[TP]2025039    

项目名称: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5000

最高限价(如有):185000

谈判保证金:3700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最高限价

数量

品目

预算

采购包

预算

投标  保证金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1-1

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专业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85000

1

185000

185000

37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3.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随身携带材料

投标代表是单位负责人的在开标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代表是授权代表的在开标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须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118日至20251120,每天08:00至12:00,14:30至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6号宁阳御景1幢509室

方式:线下获取(购买采购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21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会议室(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6号宁阳御景1幢5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51121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会议室(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6号宁阳御景1幢5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化县长征出发地遗址保护中心

联系方式:先生  13507582503

 址: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6号宁阳御景1幢509室          

联系方式:小巫  18350822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巫    

电话: 183508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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