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道路安全专项治理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纲锋建筑有限公司、福建闽天筑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欣南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泽瑞建设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道路安全专项治理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4838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道路安全专项治理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8380元、暂列金2207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⑤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接到投标邀请书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泗竹坑安置小区4幢102室)办理相关邀标手续。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元人民币;
7.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予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泗竹坑安置小区4幢102室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h.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82****1213
招标代理机构:中城国金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泗竹坑安置小区4幢102室
电话:157****8729,
联系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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