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经济开发区国有厂房财产保险服务 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2 17:22 来源: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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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福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华侨经济开发区国有厂房财产保险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编号:FJMSN【2025】014号 

2、谈判内容及要求:《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第章》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和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4)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

4、报名

4.1报名期限:20250825日起至20250827(节假日除外)08:00至12:00,15:30至17: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按物价局文件规定。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4.3、开标时间、地点:2025082809:30时(北京时间)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开标室(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锦玉滨江7-104店面

5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以上如有变更,[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宁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h.gov.cn/)及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法:15059019010

 

代理机构:福建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锦玉滨江7-104店面

联系人: 

联系方法:1515919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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