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做好2025年竹产业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笋竹精深加工水平,推动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4〕42号),下达我县竹产业发展资金186万元,专项用于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建设,依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宁化县林业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林〔2025〕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项目申报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项目申报原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诚实守信原则。(1)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企业主要股东或合伙人为失信人员、涉黑涉恶人员的不予申报。(2)申报企业如以虚报、伪造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县林业局将收回补助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申报条件
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补助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研发,开展竹林认证、品牌创建和引进新设备等方面的补助。其中,(1)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研发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50%,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2)竹林认证补助不超过支出经费50%,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3)新设备引进补助标准不超过设备采购金额30%,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本次下达补助资金总额186万元,生产有机燃料等低端产品加工设备不予补助。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报文本。向县林业局产业股提交书面申报文本一式两份,申报文本须按要求格式填写(详见附件1),相应电子材料发至产业股邮箱nhlyjcyg@163.com。联系人:李彤,联系电话:0598-6823654、13507553678。
(二)提交有关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票据复印件;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企业章程;
5.第三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6.企业近三年获得的专项资金资料;
7.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承诺书(附件2)。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三)县林业局根据以上材料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四)县林业局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纳入补助范围的项目,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县林业局收到书面验收申请,组织专家组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依据申报材料进行现场验收,逾期申请不予验收。
(六)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宁化县财政预算及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21〕41号)文件精神,将资金分配结果按程序报请审批。并将结果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七)上交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省级笋竹精深加工专项资金申报文本
2.承诺书
宁化县林业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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