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聘2025年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日期:2025-06-27 11:14 来源:宁化县翠江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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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对困难群众就业帮扶力度,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发2025年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宁政办发明电〔2025〕11号),决定公开招聘4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我镇就业困难人员。现将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与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宁化县翠江镇人民政府;

招聘岗位:4个。

二、安置对象

具有我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段内,具有我镇户籍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城镇居民;

2.城镇居民持有《残疾人证》的;

3.农村居民持有《残疾人证》的;

4.城镇居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的;

5.农村居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的;

6.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达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7.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达一年以上且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8.被征地农民(在城市规划区内有承包权且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三成的);

9.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女满30周岁人员;

10.脱贫劳动力。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7日—7月3日

2.报名地点:宁化县翠江镇人社所

3.报名材料:有就业意向的求职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等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报名,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二)录用

公益性岗位人员由镇政府自行招聘。拟招用人员需先报给县劳动就业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公示、使用。各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公益性岗位安置实行一人一岗,由镇政府统筹安排,可以在镇政府安置,也可以在村级(社区居委会)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由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公益性岗位人员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不超过三年,服务期满不再续聘,且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有关事项可向翠江镇人社所咨询(联系人:小曾,联系电话:0598-683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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