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宁化管理部一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按照我市2025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宁化管理部2025年6月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1家零售药店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如下: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别 |
协议解除时间 |
P35042400699 |
宁化县湖村福康家药店 |
药店 |
2025年6月6日 |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宁化管理部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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