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救灾物资报废处理招标公告(二)

日期:2025-06-09 11:42 来源: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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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拟公开招标处理一批需报废的救灾物资,现公告如下

一、处理内容

  本批报废的救灾物资为9个品种商品(详见清单)。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5年692025年613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宁化县边贸西路3号金茂城市广场3号楼4层(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9214989855

  3.报名时应携带资料:报价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上资料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其中报价表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方为有效,未按规定封装将作为无效标处理。不接受电话报名,资料不齐,报名无效。

  四、现场查看时间

  2025年692025年613日(8:00-12:00,15:00-18:00)。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开标时间:2025年616日上午10时。

  2.开标地点:宁化县边贸西路3号金茂城市广场3号楼4层(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议室)。

  3.标书要求:报价人以附件1为依据进行报价,报价表装入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或签字)方为有效标书,标书未按规定封装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六、中标方式

  投标起始价不得低于第三方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金额(人民币15601.98)。在有效标中,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最高报价相同者在15分钟内重新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价格不得低于初次报价。

  七、其他事项

  1.中标人需与本局签订协议,不得将报废物资流入社会。

  2.成交价仅为处置物资本身价格,处置物资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担。

  3.中标人处理本批救灾物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有违反,由中标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中标人需于中标日后15日内将处置物资搬离仓库,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并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未尽事宜以公告方解释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1.宁化县救灾物资报废清单

         2.宁化县救灾物资报废处理报价表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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