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宁化管理部关于4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按照我市2024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宁化管理部2025年4月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4家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如下: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别 |
协议解除时间 |
P35042400709 |
宁化县惠康大药房 |
零售药店 |
2025年4月7日 |
P35042400728 |
宁化县泉下芳根药店 |
零售药店 |
2025年4月7日 |
P35042400722 |
宁化县翠城药店 |
零售药店 |
2025年4月7日 |
P35042400964 |
宁化县惠名药店 |
零售药店 |
2025年4月7日 |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宁化管理部
202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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