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6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6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6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MCX(2025)C008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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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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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550 |
7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至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需手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手持《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条款内容与谈判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从2025年03月 14 日至2025年 03 月 20 日止,在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翠江镇慈恩路1号8幢102店)出售,每份300元,其他资料另计捆绑销售,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慈恩路1号8幢102店),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03月 27 号下午3点,地点: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慈恩路1号8幢102店)。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的媒介“宁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jnh.gov.cn/)”上发布,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91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法:05986822591
代理机构: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化县翠江镇慈恩路1号8幢102店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法:15345018060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名: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行: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帐 号:90306 1001 0010 0000 60756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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