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林业局关于2024年“液体黄金油茶经济示范带”产业生态化改造项目茶油深加工设备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告

日期:2024-10-29 17:39 来源:宁化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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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油茶产业深加工水平,促进油茶产业发展,现将2024年油茶产业生态化改造项目茶油深加工设备补助资金申报要求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背景

茶油作为一种健康、营养的高端食用油,市场需求日益增长。我县拥有丰富的油茶资源,但目前油茶产业发展仍存在加工设备落后、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实施油茶产业生态化改造项目能鼓励油茶企业引进先进加工设备,提升茶深加工水平,提高油茶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促进我县油茶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申报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项目申报原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诚实守信原则。申报企业不得虚报、伪造申报材料骗取财政资金。

三、油茶产业生态化改造项目补助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宁化县内经营注册的油茶企业

(二)补助内容和标准

1.2024年油茶产业生态化改造项目茶油深加工设备补助总额439万元,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2.企业申报并通过资质评估审核后,新购置的单个设备(毛油类加工设备除外)奖补不超过设备价值的30%。

3.企业申报补助的设备之前享受过财政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

四、油茶产业生态化改造项目补助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和资质评估审核

1.拟申报业主于2024年11月30日前需提交厂房合法用地证明(可以包含租赁与合作等用地形式),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设计书和预算报告至林业局造林绿化股,由林业局产业股进行项目库备案。

2.宁化县林业局于2024年12月30日前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拟建设的设备厂房现场及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定,遴选确定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超过补助总额后等比例享受补助。

(二)实地勘察验收

1.宁化县林业局于2025年9月30日前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已完成茶油深加工设备建设的企业,根据其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验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宁化县茶油深加工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正式票据复印件;

5)第三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6)企业近三年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资料;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正常经营等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和<宁化县财政预算及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21〕41号)文件精神,将资金分配结果按程序报请审批。并将结果在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财务管理规定及时报请县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宁化县林业局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

(二)强化资金监管县财政局、林业局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宁化县林业局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油茶产业生态化改造提升工程的政策和重要意义,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度。

(四)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为油茶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设备引进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本通告由县林业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造林绿化股谢女士,电话:13859100822)。

 

附件:宁化县茶油深加工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

 

                                                                                                     宁化县林业局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宁化县茶油深加工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主体(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厂房坐落位置

 

厂房面积

 

设备名称

 

设备用途

 

设备购置时间

 

设备价值(元)

 

申请补助金额(元)

 

一卡通账号/开户行账号

 

申报主体(企业)承诺

本人(单位)承诺: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签字:                   盖章:

       

注:设备用途分为日用、药用、保健、食用等加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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