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经费审核结果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1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经费审核结果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08-07 17:02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 | | |

根据三明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经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147号)文件精神,确定了宁化县华春农机专业合作社等7家主体为项目承担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对宁化县华春农机专业合作社等4家主体上报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材料》进行检查、审核,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现对审核结果情况(如附表)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6830971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附件: 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经费审核结果情况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87

 

 

 

 

附件

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经费审核结果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建设主体名称

建设地点

审核结果

拟拨付资金

(万元)

1

宁化县华春农机专业合作社

城郊

合格

4

2

宁化县兴浪源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水茜

合格

4

3

宁化县一晨家庭农场

湖村

合格

3

4

宁化县巧窠生态家庭农场

城南镇

合格

3

合计

 

 

1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