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2024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日期:2024-04-17 10:41 来源: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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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化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科学合理安排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四领一促”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多规合一原则。坚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相关规划紧密衔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确保宁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得到具体落实,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促进产业升级

(二)坚持供需平衡原则。坚持从源头上控制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转变土地供给政策,以供给引导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的供给能力和规模效益。依据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批而未供土地等情况,科学预测2024年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

(三)坚持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原则。坚持土地供应全面服务于县社会经济发展,按照土地供给侧改革总体思路,根据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优先保障社会民生、乡村振兴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大力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产业融合发展、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统筹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适当加大居住用地供应数量,严格控制商业用地供给规模。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供地。

(四)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贯彻国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用地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存量用地,努力盘活城镇低效用地,优先挖掘城镇用地内在潜力,引导工业项目“退城入园”进入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大力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适当调整宁化县居住用地供应数量,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37.91公顷(2068.65)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3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8.77公顷,住宅用地16.2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7.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29公顷,水利及水域设施用地0公顷,特殊用地15.5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供地项目基本位于城区规划控制区、工业园区及部分乡(镇)集镇范围内。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布局城市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健全城乡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县城为主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稳妥推进淮土井边小区、慈恩小区、北山口小区、名远小区等地块开发,持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优先确保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大力支持符合城乡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住宅用地优先支持建设旧城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执行全国住宅用地“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的规定,保持住宅用地供应稳定,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商服用地优先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经济结构优化;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促进城市建设和文明创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扎实推进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加强对可建设未利用地开发的引导,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挖潜能力,加大每宗建设用地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把好土地供应审批关和出让合同签订关,对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严禁供地,对符合准入条件限制类项目,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从源头上保障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促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大力推进和完善“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这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功能。在住宅、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产业用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积极探索经营性配套设施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方式,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范围,健全统一供应、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计划管控。一是严控普通商业用地供应,积极保障重大项目,提高特色产业比例,对重大项目和旅游、文化、养老、体育等特色产业项目应保尽保,将发展重点转移到有长远竞争优势的产业。二是制定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计划;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实现应保尽保。

(二)强化各部门衔接。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合作,探索建设房地产大数据系统,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快审批列入计划内项目,支持各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各部门应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计划实施。

(三)强化建设用地全程监管。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管理,促进地块按期开发建设。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构建节约用地长效机制,完善工业项目考核验收机制,建立节地综合考评制度。

(四)强化计划执行跟踪落实。实时跟踪供应计划实施情况,其中经营性用地计划执行完成后,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可适当增加经营性用地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予以调整。

 

附件:1.宁化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宁化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3.宁化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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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供地计划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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