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52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宁化县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的实施单位及补助金额。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宁化县粮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6家主体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见附件)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6830971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邮 箱:smnhxjgz@163.com
地 址:宁化县农业综合大楼四楼
附件:2023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验收结果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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