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2〕153号)精神,确定了宁化县谷雨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0家主体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承担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宁化县谷雨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等3个主体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见附表)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如对公示中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实名、身份证号并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6830971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财政局农业股:0598-6821527
邮 箱:smnhxjgz@163.com
地 址:宁化县农业综合大楼
附件: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结果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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