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3-11-27 11:41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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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2〕153号)精神,确定了宁化县谷雨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0家主体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承担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宁化县谷雨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等3个主体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见附表)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如对公示中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实名、身份证号并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6830971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财政局农业股:0598-6821527

  邮  箱:smnhxjgz@163.com

  地  址:宁化县农业综合大楼

  附件: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结果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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